據介紹,為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管理律師的作用,我國將重點完善“五個機制”:一是管理職責的落實機制。司法行政機關將逐步推行律師事務所主任的年度報告制度和律師 事務所管理職責追究制度。二是律師教育培訓機制。經常性地開展職業道德教育,促使律師提高道德水準。三是律師約束機制。從律師執業的各個角度、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約束律師,規范律師的行為。四是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機制。建立案件進展報告制度以及與當事人的聯系渠道,從中發現問題。五是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懲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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