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由上海律協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上傳并推薦)
摘要:《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中
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下稱《境外產權管理辦法》)是國務院國資委依其職權,結合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實際需要和有關制度建設經驗,對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做出的較為具體的規范要求,是監管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產權方面的重要探索和制度創新。盡管這兩部規章剛剛出臺,但卻已跟不上時代的步伐。頻頻的撤資也許暫時緩解了我國央企長期境外投資的虧損的程度,但是這并沒有影響到境外投資虧損的本質,央企需要的是夯實基礎管理,讓企業走上沉穩有序的軌道,因此管理者不但應充分重視對企業的管理,而且更要注重企業的運營。
關鍵詞:國資委;國有資產;境外投資;監管
《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境外產權管理辦法》真可謂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終于在今年2011年6月14日公布,于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這兩部重要規章的出臺,是加強國務院國資委依法履行其出資人職責,完善并加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和防止國有資產在境外流失的一項重要舉措,同時對于推動中央企業真正做到具有領先地位、培養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目標要求,加快實施國際化經營戰略的進程,合理利用國有資產具有深遠的影響。
一、 新規章有關央企境外投資的內容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逐漸增強,央企在境外投資的規模逐漸擴大,尤其是近幾年來,央企在境外投資的比重迅速增加,境外投資的經營方式和組織管理趨于壯大和復雜,使我國境外投資經營的領域不斷向外拓展,將中國中央企業推出亞洲,推向世界。當然,在日趨復雜的境外投資環境下,許多中央企業在“走出去”的投資經營過程中,注重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控和管理,在總結一些經驗的同時也為我們留下了很多先進的方法去效仿,這顯然是成功的。然而,在我們看到境外國有資產投資帶來的豐碩的收益外,我們更要清醒地認識到央企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控和管理是存在問題的。
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過程中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存在的薄弱環節讓我們不得不面對央企對外投資過程中產生的種種弊端。一些企業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還很單一,管理責任制度不完善,導致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一些企業的投資盈利意識不強,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略長期的收益,影響國有資產本該有的盈利,影響其應達到的效應;一些企業只注重投資,忽略了風險投資帶來的危險,這將有可能影響央企在境外國有資產的安全與穩定。這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影響了央企境外國有資產投資的效果,同時也反映出我國經濟在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種種隱患。國有資產的安全受到威脅后向我們頻頻發出紅色警示信號,國務院國資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在認真總結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境外產權管理辦法》。這兩部規章的出現,為我國進一步建立完善的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的制度規范奠定了基礎,在切實加強中央企業對境外國有資產和產權的監督和管理、維護境外國有資產的權益上表現出了更強的生命力。
其中,《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堅持“落實管理責任、嚴控重大事項、規范特殊業務”的標準,既對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制度作出較為具體的規定,又對境外經營中普遍存在且容易引發國有資產流失的個人代持股權、離岸公司監管、外派人員薪酬等特殊業務進行了具體的制度規范?!毒惩猱a權管理辦法》則將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作為基本出發點,強調產權歸屬原則與注冊地適用原則相結合,明確表明中央企業是其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責任主體,并且對其責任要求予以具體規定。這是央企對境外國有資產進行問責制管理的第一步。
[1]《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共七章四十條,主要是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控。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國資委、中央企業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職責;提出了中央企業境外投資及后續管理過程中各個關鍵環節的管理要求;明確了境外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原則性要求;規定了境外企業重要經營管理事項的報告程序、內容和時限;從企業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兩個層面提出了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內容和要求。
[2]《境外產權管理辦法》共二十條,主要內容包括:規范了境外國有產權登記和評估項目管理,對境外企業產權轉讓等國有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核權限、基本程序、轉讓價格、轉讓方式、對價支付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明確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的基本原則,規范了個人代持境外國有產權、設立離岸公司等事項?!毒惩猱a權管理辦法》要求中央企業落實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工作責任,及時將本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等相關情況書面報告國資委。中央企業應當每年對子企業執行該辦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資委將對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二、 新規章對央企境外投資規定的閃光點
(一) 央企的境外資產管理進一步公開透明
《境外資產監管辦法》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對中央企業所有的境外資產實行了全面的監管,通過報批、報備等方式讓原來主要由央企操作的境外資產全面列入到系統監控之中。[3]《境外資產監管辦法》規定,國資委依法監督管理中央企業境外投資、境外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重大事項,組織協調處理境外企業重大突發事件。其中,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收購、兼并境外上市公司以及重大境外出資行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國資委備案或者核準。以非貨幣資產向境外出資的,應當依法進行資產評估并按照有關規定備案或者核準。這讓央企的境外資產管理進一步公開透明。
(二) 加強對境外金融風險的管控
[4]對于此前出現較大漏洞的金融風險管控,此次文件規定,中央企業應當加強境外金融衍生業務的統一管理,明確決策程序、授權權限和操作流程,規定年度交易量、交易權限和交易流程等重要事項,并按照相關規定報國資委備案或者核準。從事境外期貨、期權、遠期、掉期等金融衍生業務應當嚴守套期保值原則,完善風險管理規定,禁止投機行為,以加強央企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境外企業經營行為,維護境外國有資產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 防止國有資產外流或喪失控股地位
為防止央企經營資產在境外流失,或者在境外經營中國有資產喪失控股地位,國資委在這兩份文件中強化了監督。[5]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由國有獨資轉為絕對控股、絕對控股轉為相對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應當報國資委審核同意。
(四) 增加問責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最值得關注的是,在《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境外產權管理辦法》中均明確了中央企業是其境外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中對于境外企業管理失控、越權投資、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存在嚴重缺陷、未建立境外企業國有資產和產權監管制度,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國資委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6] “央企集團成為責任主體,就意味著今后負責人必須要對海外投資失誤“買單”。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這兩份醞釀已久的文件出臺,猶如一把利劍直擊熱情高漲的央企海外投資“軟肋”。
(五) 首次明確要求對離岸公司的管理
離岸公司一直是央企監管的灰色地帶,這次的規章對此有了明確的規定。[7]《境外資產監管辦法》規范離岸公司設立程序,加強離岸公司資金管理。
(六) 境外央企不得開設個人賬戶
規章明確規定了資金使用管理權限,強調嚴格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與財務負責人聯簽制度,大額資金支出和調度應當符合中央企業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規章稱,境外企業應當選擇信譽良好并具有相應資質的銀行作為開戶行,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戶,但所在國(地區)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境外企業賬戶不得轉借個人或者其他機構使用。
三、 對央企境外投資的規定仍需進一步完善
法律作為規范人民生活、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則往往具有滯后性,即使是最新出臺的《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境外產權管理辦法》也只是將已經發生的問題做出相應調整,以保證央企境外投資的順利進行,但是萬物不是一成不變的,當規章出臺的那一瞬間又產生了很多新的問題等待我們去解決。《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境外產權管理辦法》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它將進一步規范我國的境外投資市場,但是國資委出臺這兩個法規是否真的能夠達到它欲達到的本意?
曾有人揣測國資委出臺這兩個規章的意圖,認為央企放棄在國外的投資是個明智的舉動,因為從全球經濟趨勢的判斷上來看,中國企業也許已經意識到全球經濟可能會再次陷入經濟危機,而收回投資或放棄海外投資而持有現金去等待比08年經濟危機更好的并購時機顯然是有先見之明的??墒谴蠹宜坪跬浟酥袊呢斦呛苄酆竦?,就從中央政府下撥四萬億救世金來恢復經濟生產這一個方面來看,中國恢復經濟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政府推進型,中國政府是不會太在乎境外投資的那部分資金。此外,從近幾年普發性自然災害來看,當世界各國紛紛陷入資金、資源短缺時,中國永遠是沖到前線幫助其恢復生產的,源源不斷的貨物、資金都向世人昭示了中國是個富庶的國家,而海外的投資對我們國家來說簡直就是九牛一毛。最應該讓我們注意的是我們國家現在通貨膨脹,物價飛漲,而大量的資金從海外收回,則無異于增加了我國流通貨幣的數量,那么可能加劇通貨膨脹的程度,物價可能會一直飆升。所以無論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還是對于普通人民大眾來說,這都是直接威脅到我們的日常生活的隱患,最終將影響社會的穩定。我們不能為了貪圖收購別國企業這樣的蠅頭小利而將自己的百姓推向水深火熱之中吧?
一定會有人對上文的說法嗤之以鼻,他們一定會反駁,美國一直是世界經濟的龍頭老大,可是2008年的經濟危機還是給美國以重創,當然這也給了中國一個機會使其成為美國第一號大債主。而中國經濟在堅持走市場經濟后迅速騰飛,這樣可喜的成績讓很多人不禁擔心,中國會不會重蹈美國的覆轍。正因為如此,很多人極力慫恿中國政府應將資金收回自己的口袋之中以應付突發的經濟危機??墒谴蠹铱偸峭涍@樣一個事實:中國政府的資金是很充裕的,即使在自己國家發生幾次地震后,仍能向其他國家伸出援助之手,讓友邦知道有中國這樣的外交國家,他們便可“高枕無憂”。
還有一點是不得不提的,因為這一點會對我國的外交產生極大的影響。這次出臺的規章對央企在海外的投資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以避免國有資產不必要的外流??墒沁@樣的規章一經正式實施,央企必然是將境外資產收回或者是放棄國外投資的競標,這個舉動必然會產生一個效果,即我國的資金越來越多,而外國擁有可用于本國發展的資金越來越少。那么將會產生連鎖反應,本該受惠的國家可以用這筆資金用于本國經濟的發展,帶動國民生產總值,提高本國的就業率,但是央企將資金收回,將別國到嘴的鴨子硬生生地奪回,這對于別國來說是何等的殘酷,毫無疑問此舉將傷害友邦的感情,不利于國家之間的交往,在客觀上阻礙了其他國家的經濟發展;易讓別國產生中國小氣的心理,將會引起他國嚴重的不滿之情;當然,這也會成為以美國為首等國家攻擊我國的把柄。最重要的是中國素來注重與友邦之間的友好往來,而如今這樣的舉動將會給中國的形象減分,這不是中國政府希望看到的局面,至少現在還不希望。
與其說是防止境外國有資產流失,不如說是央企的境外投資是賠得太多,已經資不抵債。這也許是這兩個規章出臺的最重要的原因??墒沁@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怎么會達到它想達到的效果?央企境外投資不盈利的原因只靠不投資太多就能解決的嗎?其實最簡單的解決方法早就擺在我們面前了,只是我們已經懶散習慣了想做個保守派,不想改革更不想夯實基礎,因為這個過程是漫長且曲折的,也沒人愿意嘗試這改革的第一杯羹。我們都知道“走出去”是中國實力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必經之路,這事關中國經濟長遠發展。但在中國企業“出?!钡穆飞希仨毾染毢谩皟裙Α保拍堋白叱鋈ァ?、“走得穩”、“走得好”。系統的管理是一個好方法,但這只是后續的方法,基本的方法還是在于我國央企應進行自我管理,打好基本功,將央企打造成一支優秀的團隊,這樣才能在波濤洶涌的世界經濟叢林中博得一席之地,而不是發生狀況只知道退縮。
中華民族歷來就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種族之一,中國的管理人才絕不是少數,我們需要的是央企這個伯樂能夠發現千里馬,并將其培養成自己的座騎,在自己的疆域內任其馳騁,這樣的伯樂才能“常樂”。當下施行的規章對我們國家是很有利的,我也堅信在中國不斷擴大市場的過程中會不斷積累經驗,打造自己的民族品牌,實現盈利創收,讓中國的企業穩扎世界各個角落,這是我們的目標更是我們的方向。
參考文獻:
【1】國資委頒布《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及《境外產權管理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局, 2011-06-27.來源: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11183/n11260/13624849.html
【2】國資委頒布《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及《境外產權管理辦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策法規局, 2011-06-27.來源: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11183/n11260/13624849.html
【3】汪時鋒.《境外國資監管辦法出臺 嚴控國資境外流失》.第一財經日報,第A4版, 2011/06/28,來源:YNET.com 北青網, http://dycj.ynet.com/article.jsp?oid=79530329
【4】汪時鋒.《境外國資監管辦法出臺 嚴控國資境外流失》.第一財經日報,第A4版, 2011/06/28,來源:YNET.com 北青網, http://dycj.ynet.com/article.jsp?oid=79530329
【5】汪時鋒.《境外國資監管辦法出臺 嚴控國資境外流失》.第一財經日報,第A4版, 2011/06/28,來源:YNET.com 北青網, http://dycj.ynet.com/article.jsp?oid=79530329
【6】楊燁. 《國資委規定央企負責人須對海外投資失誤買單》.經濟參考報, 第A01版:封面.北京報道, 2011-06-28, 來源:http://dz.jjckb.cn/www/pages/webpage2009/html/2011-06/28/content_28749.htm?div=-1
【7】汪時鋒.《境外國資監管辦法出臺 嚴控國資境外流失》.第一財經日報,第A4版, 2011/06/28,來源:YNET.com 北青網, http://dycj.ynet.com/article.jsp?oid=795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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