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律師公會呼喚國際律師人才
來源:新聞晚報
日期:2012-06-03
作者:王鳳梅 周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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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以司法獨立,推檢以外,不可不設置律師與相輔相制,必使并行不悖,司法前途可達圓滿之域。 ”1912年3月,內務部警務司長孫潤宇,呈文孫中山,建議施行律師制度。9個月后,辛亥革命根基未穩的時候,上海率先創設了律師公會,外爭司法主權,內為民眾請命,成為中國法制事業的開拓者。100年過去了,律師已經廣泛地參與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為交易規則奠定法律基礎,律師制度內涵有了更為清晰的解釋,同時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
“要銘記歷史,傳承優良作風,才能在應對國際事務中體現中國法律人的能力和聲音。 ”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盛雷鳴如是說,上海還需要加緊培育國際化高端法律服務人才。6月1日下午,由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與上海市律師協會聯合主辦的紀念上海律師公會成立100周年座談會舉行。 70余名出席會議的史學專家、學者與律師一起回顧了上海律師百年來走過的風雨路程,探討了新時期律師的社會責任和精神文化。市政協主席馮國勤到會并致辭,副主席王新奎出席會議。
100年前打官司找外國律師
上海復興中路301號,一座不太起眼的大樓里,1912年,一件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在這里發生。
據1912年12月9日《申報》登載的《上海律師公會通告》表明,1912年12月8日,中國近代史上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律師同業組織——上海律師公會宣告成立。 100年后的今天,這里成為中國首家律師史料陳列館——上海律師公會舊址陳列館。老一輩著名律師沈鈞儒、史良的雕像在陳列館里受后輩瞻仰。
“上海律師公會是中國近代法制的產物。 ”中國法制史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原副校長王立民教授講述了中國律師誕生的過程。鴉片戰爭的一聲炮響,給中國帶來了西方近代法治制度,而上海是中國近代律師的誕生地。最早的律師出現在上海的租界里,都是洋律師。根據史料記載,1875年,中國有一艘名為復興的輪船,被英國的奧順輪船撞翻,給中國方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英國輪船是全責,但是卻不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中國商人很不服氣,于是決定打官司。但是,當時中國沒有本土律師,只得聘請了一名英國律師幫忙打了這場官司。此后不久,中國本土律師誕生。上海律師出現后,承擔了華界的全部和租界的少量業務。辛亥革命爆發后,律師制度開始在中國建立。
律師公會成立后,為了維護中國近代法制的完整性,積極開展維護國家司法主權的活動。外國人在中國用外國的法律審辦案件造成中國的司法主權喪失,上海律師公會為廢除領事裁判權做了很多努力,特別是在1925年專門派人到北京請愿,對當時的政府公開提出要求,要求廢止領事裁判權,在中國影響很大。
通過上海律師公會舊址陳列館史料,可以看到在收回上海租界“會審公廨”的斗爭中,在為“五卅慘案”被捕學生激烈辯護中,以及在震驚中外的“七君子”事件中,都有上海律師公會知名律師的身影。為了完善中國近代法制,上海律師公會還積極開展冤獄賠償制度的建立運動。中國近代法制中長期缺失冤案賠償制,導致法制不完善。上海律師公會以集體的名義對執政的南京國民政府提出要求,意義深遠。
王立民教授認為,上海的律師公會的產生和發展,促進了中國近代法制事業的發展。比如從只有男律師發展到有了女律師,北洋政府的時候有一條規定,說要成為律師必須是20歲以上男性,也就是說女性被排斥在律師之外,所以整個律師隊伍中間沒有女律師。但是在南京國民政府的時候把這條取消了,所以女律師出現了。當時在執行委員會中間有了兩位女律師。在這以后中國上海出了一個著名的女律師,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做了司法部部長,這個就是史良律師。
律師必須擔當社會責任
“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權利,這僅僅是律師的從業門檻,更重要的是價值標準的理念。所謂價值標準,就是是否具備擔當社會責任。只有與責任緊密相連才能體現律師的從業價值。 ”黃浦區司法局局長潘鷹芳從事政法工作20多年,他在發言中如是評價律師的價值。
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黃綺表示,公檢法與律師是一個法律共同體,但是律師有著不同于其他主體的職業特征下的法定職責就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多年來上海律師以實際行動履行社會責任,比如3500名律師參與調解和化解了歷史遺留問題。再如開展法律服務方面有400多家律師事務所與社區結隊。開展街道的窗口服務,小區的雙休日定時服務,每年為社區百姓提供業務咨詢,法律服務進社區在全市范圍內實現了全覆蓋。
“律師的社會責任源于文化背景,向上追溯就是精神動力。”首屆東方大律師鮑培倫說。
轉型發展呼喚國際化律師
100年后的今天,上海律師業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上海市司法局黨委書記鄭善和介紹,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律師事業高度重視并出臺了相關文件,上海法律服務市場的巨大吸引力,每年都在吸引著上千名優秀法律人才加盟上海律師隊伍。目前,律師人數已突破14000人,律師事務所近1130家。2011年全市律師辦理訴訟案件9.3萬余件,辦理非訴訟案件3.2萬余件;承辦法律援助案件1.32萬余件。
“今天,律師業務已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全國律協副會長、上海律協會長盛雷鳴說,上海律師在傳統法律服務方面已呈飽和或過剩的狀態,而與兩個中心相匹配的法律服務能力尚顯不足。同時,也缺乏國際性訴訟和仲裁的經驗,特別是在海商海事方面經驗不足。對此,上海市律師協會在相關調研基礎上積極尋找突破口,搭建平臺,大力發展相關業務,培育和壯大從事國際、金融、航運等高端法律人才隊伍,提升本土律師的國際競爭力。
上海市高院副院長盛勇強、上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許佩琴、黃浦區副區長呂南停等受邀參加了會議,他們在發言中肯定了律師工作,并提出了當下律師工作要服務好轉型發展,成為社會管理創新的生力軍。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沈國明主持會議。在研討會上,上海市政協副主席王新奎提到,新一輪的全球體化經濟浪潮正在形成過程中,上海作為主要開放城市遍布機會,而上海律師更應該把握住這樣的機會。“上海律師的目標,應該是要占領更大的市場份額,擁有更多的話語權,為了這個目標,要做好更充足的準備。 ”王新奎深切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