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舉行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大從律師中選拔法官、檢察官力度。對此上海市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在此間舉行的上海市政協十一屆五次全會上提案,建議建立健全從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的機制。
呂紅兵說,從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的基礎條件已經成熟。近年來,我國律師隊伍已經成為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從已經具有多年訴訟工作經歷和閱歷的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不僅符合法官獨立、中立的職業特點,而且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法律素養和認知案情、分析法理、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時,近年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亟待選拔任用一批成熟、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呂紅兵建議,地方法院可制定從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的具體辦法。例如無須再參加公務員考試,原已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的無須再要求通過統一司法考試。從優秀律師中選拔法官,應突出“德技俱佳”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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