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為國有資產護航——記上海君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錢麗萍
日期:2006-11-30
作者: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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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名研究刑事訴訟、證據學的大學教師,到一家
律師事務所的主任,錢麗萍在十多年間走過了一條不尋常的道路。
錢麗萍所在的君和
律師事務所,主要從事經濟領域的法律服務,包括公司業務、外商投資、建設項目和房地產開發,以及國有資產產權法律服務。為了熟知金融、財務、民商事、房地產、公司制、拍賣法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錢麗萍不斷學習,在實踐中探索,逐漸成為這一領域為數不多的行家。
接到特別任務
幾年前,她所在的
律師事務所接到了一項特別任務,為一幢大樓的停建、收尾提供法律服務。這個建筑面積為3.6萬余平方米,層高27層的金隆大廈,在其建設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叫停時,結構尚未竣工,幕墻正在施工,主要設備進場還未安裝。為防止項目停建過程中發生國有資產流失,建設單位聘請君和
律師事務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投資金額清理、資產審計評估、資料整理、工程檔案清理、歸檔……錢麗萍運用豐富的基建項目管理和建筑法律專業知識,為清理工作提供了指導性方案。首先,建設單位根據她的意見設立項目法人,確保了大樓產權安全。隨后,她參加談判,參與起草、修改、補充、參加談判的各類合同達35件,通過合同控制節約投資約347萬元。
國有資產增值
律師的有效工作,既提高了大樓收尾工作的速度,又盡可能減少了國有資產的損失,預防了項目開發和合同的失誤和漏洞,從根本上避免了訴訟、仲裁的發生,消除了后遺癥,為日后項目最終依法轉讓、增值奠定了基礎。
錢麗萍還參與了項目委托拍賣全過程,負責審查所有與拍賣相關的法律文件,并提供相關的法律咨詢。2003年12月,金隆大廈公開拍賣,最終以2.82億元的價格成功拍賣,國有資產增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