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實際上英喬國際英語培訓中心負責人管某已在報上刊登停業公告,并且成立清算小組。這張告示是監管單位下城區社區教育中心為安撫學員情緒而貼的。
30余名公司員工的拖欠工資如何解決?355名學員的權益如何維護?記者為此展開調查。
工作人員:義務上班只為學員
6日上午,記者走進大廈,環顧培訓中心四周,看到辦公室、教室的電腦、辦公用品均已搬空,只剩下一些桌椅,大堆的宣傳資料凌亂地散落在各個角落。
一位姓倪的工作人員說,那天她來上班,發現單位非常凌亂,一開始還以為是遭了賊,于是報了警,弄明白事情之后,大家都很驚訝,因為之前沒聽到一點風聲。
“善始善終吧。雖然老板對我們不義,但我們對學員要盡到最后一點責任。”這位倪姓工作人員說,這幾天她們幾個同事相約來培訓中心坐班,接受學員的登記。
對于突然而來的失業,他們有些茫然,有的開始托朋友找起了工作。至于11月份的工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畢竟是自己的辛苦錢,但愿能補發給他們。
培訓學員:不退學費,就要起訴
顏小姐是培訓中心的學員,昨天記者見到她時,她正在填寫個人信息。“我是做外貿生意的,今年5月份,一個朋友介紹說這邊的英語教學質量蠻不錯,所以就交了13000元錢來學。”顏小姐說,她來學習英語主要是為了生意。
“前幾個月,教學質量還可以,后面幾個月就很一般了。”顏小姐對培訓中心突然停課同樣感到意外,“且不說賠償我們這些學員什么損失吧,最起碼余下的學費要退還。”
葛先生對突然停課而且培訓中心至今也沒給他打電話說明原因感到氣憤,“如果學費不能退還,我將聯合其他學員起訴英喬。”
監管部門:民間辦學門檻有點低
下城區社區教育中心是“英喬國際英語”的監管單位。但負責人范琪說,作為監管單位,只能對其校長的資格、注冊資金是否到位,有沒有核發許可證等進行監管,而對這種民辦機構的財務是沒辦法監管的,雖然在年檢過程中需要提供報表,但教育部門無法查賬,核實真偽。
范琪認為,發生這種事的原因在于國家對民間機構辦學的審批門檻準入條件低,一般只要有30萬元左右的注冊資金、有校長資格證等就可以申請辦學了。這種辦學機構,一般都采取預收學費的辦法,至于預收的學費用來做什么了,誰也不知道。一旦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這些學校多采取關門大吉,吃虧的還是學員。
為了亡羊補牢,事情發生的第二天,下城區社區教育中心就召集了本區內11家民間辦學機構,要求每個單位提供財務報表、財務分析等進行核查,建議這些民辦機構不能提前使用預收的學雜費,更不能挪作他用。
目前,下城區教育局正對此事進行積極的處理協商,爭取早日拿出解決方案。
工商部門:
程序沒違法做法太草率
記者從杭州下城工商分局企業登記科了解到,這家公司的當事人管某一系列的行為在法律上講都符合程序,并沒有違法的現象。
“他先到工商部門申請注銷,然后對外發了公告,對內成立清算組對資產進行清算。他甚至還在事發當天把自家一幢價值300萬元的房子三證交給了區教育局。”企業登記科孫科長告訴記者,“從法律上講是沒錯,但我覺得他的這種做法草率了些,畢竟應該先給30多名公司員工和355名學員一個交待。”
孫科長說,這家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在今年上半年公司年檢時工商部門就發現“英喬國際英語”存在虧損現象,在要求增加資金后,管某變更了注冊資金,增加了30萬元。
工商部門告訴管某,必須在45天內處理好與學員和員工的善后問題,公司才允許注銷。否則會在兩年內被吊銷執照,并被列入黑名單,那就意味著管某在國內作為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不能再參與工商登記行為。
記者了解到,這個29歲的年輕人的確在辦學過程中遇到了經營上的困難,甚至在這幾年的辦學過程中拆東墻補西墻,日子過得頗為艱難。
“成立自我清算組,一般來說就是為了償還對債權人的債務,這個理賠是全額賠償,對這件事來說,就是學員的剩余學費和員工的工資。如果不能償還或無法全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成立破產清算組,把那些應收未收的款項要回后,償還債權人的部分債務。”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的王全明律師說。
讓大家稍微松口氣的是,“英喬國際英語”的老板總算是承擔了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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