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青年律師民法典宣講團宣講篇(三) ——治理高空拋物墜物,《民法典》有規定
信息來源: 時間: 2021-03-26 作者:黃浦律工委
2021年3月18日下午,黃浦青年律師民法典宣講團成員、上海市寶生律師事務所楊健萍律師以《守護頭頂上的安全--民法典之高空拋物墜物法律責任解析》為主題,向黃浦區五里橋街道鐵一居委會的居民和社區工作者詳細解讀了民法典1254條關于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擔補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公安機關負有調查義務之規定。同時向大家介紹了高空拋物自2021年3月1日起,如果情節嚴重的,將會被以高空拋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楊健萍律師倡導每一位社區居民要從我做起拒絕高空拋物墜物,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共建和諧社區,共享美麗家園。
講座結束后,楊健萍律師解答了部分聽眾提出的法律問題,現場聽眾填寫了滿意度測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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