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現代物流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律協第一會議室舉辦了“自貿區海關監管問題”講座。現代物流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張嘉生律師主持會議,特邀上海海關法規處處長周培榮就“自貿區海關監管問題”作主題演講,100多名律師參會。
周培榮處長就以下幾方面做了介紹和講解:
一、海關的簡介
周處長介紹了海關的概念、執法依據、執法職能及海關的工作特點等情況。隨著經濟的發展,海關的工作職能除了其傳統領域外,還擴展到了知識產權、反恐維穩、展會經濟、環境保護等多個方面。
二、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自貿區的發展
根據《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自貿區的范圍涵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四個海關特別監管區域,其目標在于積極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新型貿易業態,加快探索資本項目科兌換和金融服務業全面開放。自貿區一大亮點在于,對于關境內的特殊區域暫時不征稅(不是免稅),貿易監管措施相對放寬,但是海關仍應實施除征稅外的其他職責。
三、
海關改革實踐
針對自貿區的發展,海關也開展了一系列的實踐改革,可以概括為“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分類監管、功能拓展”,上述改革已經試點中初見成效。
四、海關就自貿區改革的總結及展望
綜上,海關的執法工作向著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安全化的目標進一步發展;海關的實踐改革也落實到了簡政放權、模式創新、流程再造、智能管控、資源整合這五個方面;實施和踐行《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及相關貿易規則仍是海關工作的要求與重點。
最后,張嘉生律師對本次研討會作了總結,經過周處長對自貿區內海關執法改革的介紹,讓參會律師進一步了解了自貿區內海關監管制度的改變及創新,也為律師們今后的執業過程提供了經驗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