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律師作為會議主持首先對國有控股非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起草前一段時間的工作進行了簡要總結。隨后,孫彬彬律師、徐培龍律師歸納了
2012年
6月
27日至
28日在南通與部分上市、非上市公司研討過程中獲得的反饋,尤其對權限劃分、成果的形式、控股及獨資公司是否及如何劃分、試點企業是否適用新章程指引等問題交換了意見,并初步達成一致看法。
會議決定,公司法業務研究會國有控股非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起草小組將根據企業反饋意見和市國資委領導的指示進一步對章程指引初稿作出修改,并于
7月
15日之前完成第二稿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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