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区二区不卡视频,高清成人免费视频,日日碰日日摸,国产精品夜间视频香蕉,免费观看在线黄色网,国产成人97精品免费看片,综合色在线视频

申請實習證 兩公律師轉社會律師申請 注銷人員證明申請入口 結業人員實習鑒定表申請入口 網上投稿 《上海律師》 ENGLISH
當前位置: 首頁 >> 行業資訊 >> 業內動態 >> 媒體報道

媒體報道

信托登記:財稅法律服務新領域

    日期:2007-01-12     作者:榮紅梅    閱讀:6,114次
    2006年6月21日,國內首家信托登記中心———上海信托登記中心在上海浦東新區正式成立,中心的成立填補了我國信托財產登記長期以來的制度空白。登記中心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信托業務的公信力,信托法從理論探討走向實踐,并給律師的理財法律服務和稅務合法安排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徑。

開卷語
稅務律師:您身邊的財稅顧問


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經營信息最全面的載體,財務數據更是關乎企業效益,但很多企業困惑于財務部門無法應對涉稅難題、不能從報表中洞悉法律風險,而法務部門又看不懂報表、看不懂數據,兩個部門的隔離使企業在財稅環節發生的法律風險處于放任的情形、而在法律環節因方案的過度保守又導致資源無盡的浪費。
正是這一結構性缺陷,使企業對律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需要律師對財務、投資方案能夠提供法律保障,需要律師在設計法律方案時兼顧經濟效益,希望律師能夠成為溝通法務部門與財務部門的橋梁,要求律師不僅要做法務部門的顧問,還要做財務部門的顧問。
正是這一市場需求,越來越多的律師在知識結構上不僅法律精通而且財務嫻熟,他們不僅“會看帳”,而且“會算帳”,在司法實踐中逐漸形成以財稅為專長的特色法律服務,當事人贊譽律師們的服務為“財稅與法律的優美結合”。
企業經營行為既要追求效益亦要確保合法。就稅賦而言,若不追求效益,財稅優惠政策可用而不知用,必無謂付出;若無合法性保障,節稅方案看似節稅實則隱患重重。
而經營行為的效益保障與合法性保障往往難以平衡,正是這一矛盾催生了既懂法律又通財稅的專業化法律人才———財稅律師。財稅律師是實現企業經濟行為優化與合法之間相互和諧的重要保障。
財稅律師在西方國家已有上百年的歷史,又稱稅務律師,以處理復雜交易中最為棘手的財稅法律問題而享譽業界,華爾街的律師們稱之為“皇冠上的明珠”。 近十年來,隨著律師業務與注冊會計師業務的相互融合,跨業經營的趨勢已無可阻擋,中國新一代財稅律師不僅具有律師資格,而且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在投資融資、破產清算等需要嫻熟財務技巧、豐富稅收經驗的領域,在企業理財、稅收籌劃等廣泛存在財稅法律風險的領域,財稅律師憑借對財稅、法律知識的雙重通曉,成為法律行業的一支生力軍。
上海市律師協會于2005年12月9日決定設立財稅法律研究委員會,由此宣告財稅律師作為一個行業在中國誕生!
值此周年之際,又欣逢上海法治報《律師之窗》版開辦“財稅法律專刊”,衷心感謝上海法治報推進“律師專業化”的創舉!衷心祝愿《律師之窗財稅律師雙月刊》成為您身邊的財稅顧問!
(上海市律師協會財稅法律研究委員會主任 嚴錫忠)

信托法律服務
律師參與內容多


2001年10月,《信托法》正式實施,而作為信托法律關系基礎的信托財產登記制度卻一直缺失,僅在《信托法》第十條中作了原則性表述:“設立信托,對于信托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托登記。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信托登記的,應補辦登記手續,不補辦,該信托不產生效力。”
但實踐中,由于缺乏信托登記機構,信托登記實際無法進行。信托登記機構的缺失,造成信托登記“有法可依,無法操作”的窘況,且信托登記無法辦理,導致信托這一法律形式在實踐中受到諸多限制。
信托作為一種為他人管理財產的制度,其基本的法律關系為: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合法所有的某項或多項財產設立為信托財產并移轉給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所實現的信托利益由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
信托的這種法律結構設計,使信托具有兩個顯著的法律特征:一是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二是信托財產獨立于信托當事人的固有資產。
具體而言,在信托關系中,委托人設立的信托財產,其所有權已經移轉到受托人名下,委托人不再是信托財產的所有人;受托人雖然擁有信托財產的法律所有權,但作為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人,必須按委托人授予的信托財產管理處分權利。
因此要為各委托人的信托財產設立獨立的信托賬戶,并將信托財產與自有財產分開管理、分別記賬,以保證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和受益人的利益;受益人是信托利益即初始信托財產或信托本金及其收益的享有者,擁有對受托人管理處分信托財產狀況的知情權、對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方式的調整權、對受托人違背信托職責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救濟權。
然而,在信托期間受益人并不能直接對信托財產及其收益行使支配權,其信托利益的實現有賴于受托人的給付行為。
信托的上述法律結構和特征,使委托人設立的由受托人管理處分的信托財產取得了實質的法律主體性地位。

信托業
財稅法律新領域


信托業在英美發達國家是金融業的重要支柱之一,作為一種獨立的財產管理制度,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和風險隔離功能被廣泛運用于金融理財和稅收籌劃領域。
關于信托中復雜的稅務問題,我國目前并未出臺相關法律規定。與信托行為相關的稅務問題不只涉及到對受益人取得的信托收益或所得如何征稅的問題,還涉及到其他環節或其他主體的稅收問題。
如信托設立時,委托人和受托人應否按信托財產的價值或增值額征收資產轉讓所得稅?當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財產為房產、土地使用權等特定資產時,應否由信托財產承擔財產稅? 顯然,要正確處理這些信托稅務問題,需根據信托目的、信托財產運作管理方式,以及信托稅收原則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如何設置信托業務的納稅環節、納稅主體、稅種稅率、征收辦法等各項要素。
雖然目前信托稅收法規并未出臺,這一新的財產管理方式的稅務影響目前仍需結合現存法規進行分析,但是信托登記中心的成立畢竟為信托財產提供了公示的平臺,使信托財產具有公信力,也為理財需求者和財稅律師的理財服務提供了廣闊的前景。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