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就國務院臺辦王毅主任在第三屆海峽論壇上宣布的相關惠臺措施采訪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同志。據(jù)介紹,近日,公安部將陸續(xù)出臺促進兩岸人員往來的措施。自2011年7月1日起,將下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簽注收費標準。
據(jù)悉,新措施包括,大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1年至3年、3年至5年有效居留簽注的收費標準由每件200元人民幣、300元人民幣統(tǒng)一調整為100元人民幣;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香港、澳門被委托的辦證單位辦理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收費標準由每件100元人民幣(港幣)調整為50元人民幣(港幣)。
自2011年6月12日起,將擴大廈門暫住人員赴金門旅游的人員范圍至擬在廈門暫住1個月以上的非福建戶籍居民。
自2011年8月1日起,將授權四川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補發(fā)、換發(fā)5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哈爾濱、煙臺、徐州 3 個機場增設臺胞口岸簽注點,臺灣居民抵達上述口岸,可以在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入境手續(xù)。至此,包括上述3個口岸和四川省在內,大陸共有26個城市設有臺胞口岸簽注點,9個省、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臺胞補發(fā)、換發(fā)5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該負責人指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將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不斷滿足兩岸人員往來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交流交往。(李恩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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