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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動態

律師與教授聯名上書北京市政府

    日期:2006-09-25     作者:朱雨晨    閱讀:3,630次
    上課半個多月了,廣西沙河中心小學二年級的王凡(化名)還是不太習慣和同學們相處。雖然這里的教室窗明幾凈,老師和同學都很好相處,王凡還是惦記著北京那所有點破爛
的學校,惦記著那些用普通話交流的同學們。

王凡不理解為什么父母親非要把自己留在這里上學。

其實,王凡的父母親害怕耽誤了孩子的教育,在得知學校被取締后,迅速作出送他回老家上學的決定。卻不曾料到,形勢逆轉。《京華時報》9月18日的消息稱,北京市海淀區延緩取締打工子弟學校,而那些原計劃遭取締的37所學校照常開學,沒有出現停課情況。另有消息稱,九成學生返校。

北京在行動

今年6月份以來,作為“教育改革實驗區”的北京市海淀區啟動了一項專項治理行動,整改的對象是該轄區流動人員自辦學校(民間俗稱為打工子弟學校,教育部統稱為流動兒童少年簡易學校),王凡所在的學校也在整治的范圍內。據悉,7 月4日,海淀區取締了其中37家學校,約15000名學生需分流。

打工子弟學校誕生于上世紀90年代。隨著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從農村到城里務工的人數在劇增。據2001年的有關資料顯示,全國大約有8000萬名農村進城務工者,有200萬學齡子女同行。目前,僅北京學齡期的流動少年兒童就達 37萬之多。

打工子弟學校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應運而生。發展到今天,某些學校有了自己的新校舍,添置了教學用的硬件設施……但是大部分學校還是很簡陋。

本著“改善流動兒童少年受教育環境,確保師生安全”的目的,北京市政府7月12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未經批準流動人員自辦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加強領導,制定規范和清理整頓本行政區域內未經批準流動人員自辦學校的措施和在校學生分流方案,并于2006年7月中旬前報市教委;堅持“分流一批、規范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思路,盡快清理整頓未經批準流動人員自辦學校;全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在今年9月底以前要堅決依法取締;取締前要做好將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學校繼續就讀工作,保證其學業不受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這份文件下發后,迅即掀起清理整頓流動人員自辦學校的高潮,以大興區為例,2006年7月20日上午,大興區委、區政府召開了“大興區清理整頓流動人員自辦學校動員會”,宣讀了《大興區清理整頓流動人員自辦學校工作方案》,并于8月18日責令27家流動人員自辦學校停止辦學。截止9月5日,已有24所被撤消,分流、安置在校學生8065名,另3所學校的撤并工作正在進行中。

對打工子弟學校的整改,北京不是第一次。早在2001年,《中國青年報》以專題報道的方式探訪流動兒童教育中,首篇說的就是北京的整改工作。當年9月,在北京豐臺區,一些治安聯防隊員把守打工子弟學校的大門,阻止學生們進入學校。知情者說,這已是該區近幾年來第3次大規模地行動。

來自北京市政府的消息顯示,全市有未經批準自辦的、專門接收流動兒童少年的學校239所,在校學生95092 人。

取締受質疑

海淀區的文華學校曾在7月接到責令“停辦”的通知。同時接到通知的還有振華等30多家學校。文華校長徐文斌表示他怎么也想不到會是這樣一個“結局”。

今年5月,文華學校收到了海淀區教委發放的整改通知。通知的主要內容是,“因未辦理辦學許可證,條件不合格,需要整改,時限為一個月。”五一放假,徐文斌就開始蓋房子,希望能通過審查。一個月后,教委工作人員來驗收了。徐文斌回憶,驗收的同時,卻送來了聽證告知書———徐文斌“擅自在韓家川辦學的行為違法,擬停止辦理。”告知書同時表示,徐有要求聽證和陳述申訴的權利。

“章都蓋好了,根本沒有檢查,只是一個程序,目的就是取締我們。”徐文斌說。

北京市對打工子弟學校的整改引來社會關注的目光。

8月15日,新華時評以《簡單取締打工子弟學校不是好辦法》為題發表了評論。評論認為,這些學校的出現和存在有一定必然性……作為當地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門,更應該想辦法給這些勉強維持運轉的學校更多的支持,而不是簡單地讓它們 “消失”。

9月5日,一個帖子悄然出現在“烏有之鄉”網站的“時代觀察”論壇,《取締打工子弟學校正在埋定時炸彈》的醒目標題迅速招來網友的點擊,跟貼者如云。

9月16日,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方平和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聯名上書北京市政府,以九大理由建議政府慎重處理打工子弟學校問題。

也許,正是這些社會關注的聲音,讓整件事情出現“暫緩”。

幾大問題不容忽視

“處理打工子弟學校宜采用漸進方式,要慎重。”上書市政府的李方平律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諸多問題需要政府考慮,拿出解決方案,認真落實。

財政和預算問題

“首先,政府應加大投入。政府不出錢,就使新移民陷入兩難境地,甚至造成新的留守兒童問題。”李律師指出,分流幾萬名流動少年兒童進入公辦中小學并沒有納入北京市政府2006年工作重點,2006年北京市預算草案也沒有編排取締打工子弟學校可能增加的預算經費。這樣一來,在預算沒有事先落實的情況下,北京市教委擬投入的8000萬元可能會遠水解不了近渴。幾萬名流動少年兒童入學問題仍然令人擔憂。

而從2006年起,國家開始實行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兩免一補”(免學費、免雜費、對困難學生發放生活補助)政策,2007年將擴展到全國大部分農村地區。“兩免一補”政策的出臺,是對弱勢群體的傾斜和扶持,在接受基礎教育的人生起跑線上實現公平和公正。北京市也將撥款1.54億落實28.9萬遠郊區學生的“兩免一補”政策,而在北京接受義務教育的37萬名流動少年兒童卻仍然沒有享受,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轉移撥付還是以自有財力解決,也是北京市必須直面解決的問題。

公辦中小學接納量問題

根據北京市的中小學辦學標準,每班應該少于(含)40學生,而且發展趨勢是小班化教育。在校舍、教師資源穩定的情況下,能否突然容納大量的分流學生就讀,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問題。

很多人認為北京2001至2004年以來,因為戶籍學齡少年兒童的減少,大約合并500所中小學,這些閑置的教育資源,可以為流動少年兒童提供入學的機會。事實上,我們了解到絕大多數的新移民都是集中居住在交通物流比較發達的城鄉結合帶,極少居住在城市中心區,城區閑置的教育資源根本無法解決流動少年兒童的就學問題。

公辦中小學的管理性障礙

從入學、中途轉學、教材設置、適應新移民特點作息的管理服務還存在重重障礙,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著手解決。

從以往打工子弟學校的經驗看,中途轉學的比例非常大,家長工作地點一旦變化,必然影響到孩子,公辦中小學能不能滿足隨來隨收、隨走隨留、收費靈活的特點。

流動少年兒童來自全國各地,根據目前的教育體制,絕大多數學生須回戶籍所在地完成高中階段教育和參加高考。而北京本地教材和流動少年兒童普遍采用的全國統一版教材存在很大的區別。教材的不同將嚴重影響到流動少年兒童將來回原籍參加入學考試。

上公辦中小學的法規性障礙

海淀區、大興區在清理整頓打工子弟學校時,要求學生家長帶著“五證”(戶口簿、暫住證、務工證明、居住證明、戶口所在原籍無人監護證明)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辦理“在京借讀證明”,到附近公辦學校報到。后來在巨大的外界壓力下,海淀區教委表示:對于辦理相關證件確實有困難的學生以及因“超生”而沒有戶籍證明的學生,將由主管部門協調入學。

據了解,90%的流動少年兒童家庭沒有辦齊此“五證”,正常情況下,公辦學校完全可以拒收。

另外,來自農村的流動少年兒童原本就啟蒙較遲,在隨家遷徙過程中又多有輟學和留級的經歷,存在普遍的超齡上學問題。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北京市的《暫行辦法》規定15周歲為接受義務教育的最終年齡,其實不盡合理,律師認為只要未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都有權繼續享受免費義務教育。

【相關鏈接】

中央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傾向于切實保護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權的政策、法律:

1、1998年3月2日,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公安部發布《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的第七條規定:“流動兒童少年就學,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借讀為主,也可入民辦學校、全日制公辦中小學附屬教學班(組)以及專門招收流動兒童少年的簡易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2、2001年5月29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第二條中規定:“要重視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采取多種形式,依法保障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2003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該意見第二條規定:“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簡稱流入地政府)負責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

4、2006年9月1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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