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市律協物流與交通業務研究委員會于律協第一會議室舉辦“貨運代理實務操作”講座。會議由委員會主任張嘉生律師、委員周平律師主講,100多名律師參加,并進行了積極的討論和發言。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進一步加快改革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在上海從自貿區的建立,依托金融、互聯網加的思維發展,金融中心、科技中心、航運中心初步建立更預示著物流業將有一個飛躍式的進步。
在實務中,物流行業中貨運代理業務所占的比重較大,且在貨運代理業務中普遍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確、主體身份不確定、責任劃分不明確、留置權的使用是否合法等問題,給律師在提供企業風險提示和解決糾紛時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張嘉生律師、周平律師從以下幾個方面和例舉了多個案例為廣大同仁解析貨運代理實務操作中若干基本概念、熱點問題、法律適用、解決方案、注意事項,以期對各位同仁的辦案工作提供借鑒和指導,
內容包括
承運人識別、
貨運代理人的轉委托、
貨運代理企業的留置權
、目的港無人提貨等,幫助
廣大律師能更深入了解貨運代理實務操作中若干問題、法律關系、處置方式等,提高相關領域的執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