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們律師協會專門召集了一次當選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的律師座談會。10名市人大代表和11名市政協委員依次發言,大家在發言中提到最多的也是“責任”二字。
今天下午,當我步入政協會場時,已有好幾位委員坐在了座位上。他們中有新委員,也有老委員。好幾個委員都說,他們已經在這里看了好一會兒文件了。討論中,委員們搶著話筒發言,大家也紛紛提到“責任”二字。
作為一名律師市政協委員,我的“責任”在哪里?都說律師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社會百態,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作為律師應該主動發揮反映百姓訴求的功能;律師還熟悉法律法規,可以而且應該為解決問題提供應對之策;參政議政是政協委員的天職。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礎上獻計獻策是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之一。可以說,律師職業為我履行政協委員參政議政職能提供了有利條件。
我想,今后五年,需要我出力、需要我做的事情會有很多,不僅是撰寫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我也將用實際行動為更多百姓鼓與呼、為上海的和諧發展多獻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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