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師:
市律協涉外法律研究會定于2005年10月26日下午2點30分至5點,在律協6樓會議室舉行主題為“中國機構仲裁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規則(2005) 和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規則(1997)之比較” 的講座。
主講人為王律師事務所(WONG PARTNERSHIP)的合伙人洪仰東律師。洪律師早年畢業于新加坡國立大學,獲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師資格,被列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大韓商事仲裁院、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開羅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及新加坡國際仲裁中等多個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名冊,亦是澳大利亞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及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學會的高級會員。洪律師經常進行國際仲裁審訊并頒布裁決書,亦代理過各方當事人在中國、新加坡及國外進行國際仲裁,對于國際仲裁有著非常豐富的實踐經驗及理論知識。
本次講座,王律師將著重針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及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的相關規則及異同點進行論述,請有興趣的參會律師,在講座前(不晚于10月25日)與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的顧元小姐聯系(聯系電話:68825164轉313,電子郵件:guyuan@zhenghan.com mailto:guyuan@zhenghan.com),參會者將根據會場容納人數及聯系先后順序予以確認。
涉外法律研究委員會各位委員無須事先聯系,屆時請務必準時出席。
市律協業務部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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