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準確把握民事訴訟法修改的立法精神,確保其正確貫徹實施。2013年3月15日,由上海市法學會與上海市律師協會聯合主辦的“《民事訴訟法》新修內容系列研討之一:民事證據制度研討會”在華東政法大學交誼樓隆重召開。
本次研討會由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華東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承辦,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協辦。參加此次研討會的人數高達400余人,其中上海律師260余人,來自遼寧、江蘇、浙江和北京等全國各省市律師30余名。會議還吸引了來自法律研究機構的學者專家、來自法院系統的法官、公證員協會的公證員,以及華東政法大學的學子約100余人共襄盛會。
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盛雷鳴、副會長錢翊樑、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譚芳、副主任竺建平、業務部主任潘瑜、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克強等代表上海市律師協會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會議開幕式由華政訴訟法研究中心主任、碩士生導師葉青主持,首先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盛雷鳴致歡迎辭,隨后由上海市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副會長李繼斌致辭。



本次會議分為兩個半場。上午的研討會由上海市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張海棠主持。由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姚紅主任和來自北京天同律師事務所的蔣勇律師做主題演講。姚紅主任以一個立法者的角度,向參加研討會的來賓介紹了此次民事訴訟法修改過程中關于“證據制度”的修改過程,在對條文進行詳細剖析的基礎上,更是全面闡述了修改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理由,為更好地理解和適用新民訴法提供了最為權威的信息。蔣勇律師的演講則主要以一個資深訴訟律師為切入點,從微觀的角度展示了新民訴法視野下律師的具體實務,蔣勇律師向在場所有來賓介紹了新民法實施之后,律師在辦理民事訴訟業務過程中的各種挑戰和機遇,同時也以實踐中遇到的具體案例為例,仔細分析律師實務中如何正確把握證據的規則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下半場的研討會議以分主題研討形式展開,會議地點在華東政法大學交誼樓圓桌會議室召開。參加該分主題研討會的有來自上海法院系統的資深法官,社科院法學所、上海市法學會、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政法學院等法律研究機構的學者,上海市公證員協會的公證員,以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該研討會就2013年1月1日起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有關民事訴訟證據的“舉證時限”、“電子數據證據”及“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等三大問題進行了深入、廣泛的探討與交流。“舉證時限”專題研討由上海市法學會研究部主任陳冬滬主持,華東政法大學謝文哲副教授發表了題為“舉證期限規定的理解、適用及評價”的演講,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上海歐博律師事務所主任竺建平律師發表了題為“強化證據交換功能、優化舉證時限制度”的演講,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程小勇法官發表了題為“新民訴法關于舉證時限規定司法實踐思考”的演講。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阮忠良法官進行點評。

“電子數據證據”的專題研討階段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朱洪超主持,上海市公證協會行業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張磊公證員發表了題為“公證視野下電子數據的提取與保管”的演講,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克強律師發表了題為“電子數據證據來源合法性、內容真實性的法律證明”的演講,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長胡震遠法官發表了題為“電子數據證據的審查認定”的演講。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洪冬英副教授進行點評。
“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的專題研討由上海市法學會副會長陳金鑫主持,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講師劉英明發表了題為“程序性制裁視野下民事證人出題作證制度”的演講,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上海政法學院編審湯嘯天教授發表了題為“鑒定人出庭作證是不可規避的法定義務”的演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法官發表了題為“證人和鑒定專家出庭的現實考量”的演講。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黨委書記、副院長邵軍副教授進行點評。

最后,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盛勇強法官進行研討會小結。 研討成果顯著,研討會取得了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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