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市政府法制辦來函征詢《上海市綠化條例(修訂稿)》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環境資源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修改意見并闡明相應修改理由。市律協于3月30日書面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四條,包括明確區、縣綠化管理部門制定本轄區立體綠化具體實施計劃的依據、新建公共建筑的屋面屋頂綠化面積占公共建筑占地面積的比例、立體綠化面積占公共建筑占地面積的比例等方面的內容。
環境資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晨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