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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海律協召開了十一屆八次理事會會議。上海律協會長季諾主持會議,副會長朱林海、陳峰、鄒甫文、潘書鴻、林東品、楊波、曹志龍、徐培龍在內的33名理事,市司法局律工處處長葉斌參加會議。監事長張鵬峰等7名監事以及秘書長陳東、副秘書長潘瑜、秘書長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陶麗萍、秘書長助理兼紀律部主任李旻以及部分秘書處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有關內容。
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律師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規則(討論稿)》《上海律師行業團體醫療互助金規則(試行)》以及《楊浦律工委關于更換律工委委員的請示》。
隨后,15名上海律協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圍繞2020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及創新亮點、工作主要問題分析及改進措施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進行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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