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應勇、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沈志先、盛勇強、局級專職審委會委員趙旭明以及市高院有關部門負責人王國慶、顧建榮、郭偉清、喬亨利、劉煒等領導同志來到上海市律師協會,與市司法局副局長劉忠定、市律協會長劉正東、副會長陳乃蔚、李慈玲以及錢麗萍、陶武平、黃榮楠、羅潔等律師親切座談,友好交流。應勇院長一行饒有興趣地參觀了市律協的辦公場所。秘書長萬恩標、副秘書長劉小禾參加了會見。
劉忠定副局長和劉正東會長對律協換屆后迎來的第一批尊貴客人表示熱烈歡迎!向多年來關心和支持律師工作的高院領導致以衷心感謝!并向市高院領導介紹了上海市律師隊伍現狀和律師工作情況。
應勇院長開門見山:到市律協來聽取意見,調查研究。市律協領導和律師們開誠布公,從程序規范、個案審判、立案收案、信息溝通等諸多方面坦陳了意見和建議。座談氣氛十分熱烈和融洽,劉忠定副局長說:律師們都講了心里話。
與市律協長期友好交往的沈志先副院長感慨地表示:長期以來,法官和律師兩個群體互相學習、幫助、協作、監督,共同維護司法公正。法官與律師交往要慎重,但法院與律協應有暢通的交流渠道,關鍵在于建立一種交流機制。
應勇院長對具有很深的法學功底、很強的業務能力的上海律師給予了高度評價。他用“同、異、和、離”四個字精辟地論述了法官與律師千絲萬縷的密切關系:“同”,都屬于法律共同體,都是法律人,是法制社會的調節器;具有共同的教育背景、共同的法律內涵、共同的社會責任認同感。“異”,雙方所處的角色不一樣,律師是社會、民間的法律工作者,法官是行使國家權力的法律工作者;思維與視角有差異,律師更多地代表當事人,維護、追求當事人合法權益,法官則是居中裁判。“和”,彼此相互尊重、理解,不斷加強業務溝通和法庭上的互動,法官中立,控辯平等,努力實現司法公正的共同目標,應該建立和諧的關系。“離”,法官與律師關系密切,但應有距離,高院出臺了處理法官與律師個人關系的八個“嚴禁”,在法官和律師間構筑一個隔離帶、防火墻;法院還要建立有理有據的勝訴機制,讓老百姓打便捷、明白、公正的官司。
應勇院長希望:個人之間少交往,組織之間多溝通,市高院和市律協應建立和堅持包括書面意見在內的交流機制,努力推動法官隊伍和律師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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