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市律協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
在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舉辦
2017年第10次月度沙龍(總第23期)。本次沙龍以“互聯網企業勞動關系的創新管理”為題,由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淑芹律師主持,邀請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汪洋處長、阿里巴巴法務部高級法律顧問胡志強先生和趙玉來先生出席。50余名上海律師及企業界人士參與本次沙龍。
沙龍開始, 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金成律師向與會人員表示歡迎。隨后,阿里巴巴法務部高級法律顧問胡志強先生作主題演講。胡志強先生首先談到阿里巴巴目前在全球有5萬多員工,通過海外業務擴張及并購,海外員工數量也在快速增長,公司一向非常重視國內和海外勞動用工合規問題。在簡單介紹阿里創業歷程、人員狀況、使命與愿景、價值觀后,胡志強主要圍繞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紀律管理、股權激勵及民主管理五個方面介紹了阿里目前的人員管理現狀及思考。
沙龍下半場,與會律師圍繞阿里員工管理現狀展開討論。李淑芹律師首先提出關于用工靈活性的疑問:現有外資企業規定員工退休、辭職均發放經濟補償金,導致企業負擔很重,如何改變現有政策成為難題。對于這一問題,與會人員提到,主要涉及《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在立法時即存在一定爭議:有觀點認為此類規章制度需要員工方“審議決定”,也有觀點認為應當聽取職工意見,但員工方沒有決定權。全國各地針對規章制度民主程序要求的不同案例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個案證據或其他情節都可能成為影響因素。
與會律師與胡志強先生就管理層考核標準、后臺/行政人員考核標準量化問題以及股權激勵形式進行了探討。
沙龍最后,汪洋處長與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陸敬波律師分別作點評。
沙龍下半場,與會律師圍繞阿里員工管理現狀展開討論。李淑芹律師首先提出關于用工靈活性的疑問:現有外資企業規定員工退休、辭職均發放經濟補償金,導致企業負擔很重,如何改變現有政策成為難題。對于這一問題,與會人員提到,主要涉及《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在立法時即存在一定爭議:有觀點認為此類規章制度需要員工方“審議決定”,也有觀點認為應當聽取職工意見,但員工方沒有決定權。全國各地針對規章制度民主程序要求的不同案例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個案證據或其他情節都可能成為影響因素。
與會律師與胡志強先生就管理層考核標準、后臺/行政人員考核標準量化問題以及股權激勵形式進行了探討。
沙龍最后,汪洋處長與勞動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陸敬波律師分別作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