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其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而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均屬于流轉稅。
增值稅替代營業稅是稅制改革的趨勢
A公司租了一層商鋪做生意,因為效益不好停業了,但是租賃合同未到期,A就留了一間房作為辦公室,其余均轉租(在和大房東的租賃合同中,對轉租是允許的)給B公司做生意,A又和B簽訂了租賃合同,A在原房租費10萬元基礎上增加了10%租金。每月,大房東開10萬元租賃費發票給A,A再開11萬元租賃費發票給承租人B。
這樣,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這層商鋪被開了兩次發票,這也就意味著轉租房被征了兩次營業稅。A是否可以按照減除10萬元后的1萬元交納營業稅呢?即A是否可以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交納營業稅?
根據目前營業稅的相關規定,可以從營業額中減除代付費用的情形不包括轉租。如果由大房東直接開10萬元發票給B,另外1萬元發票由A公司開給B,營業稅沒有重復繳納,但造成B公司有兩個房東,這和B公司所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是不符的。
上面的例子反映了營業稅重復征稅現象在很多行業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制約服務業的發展,這個現象已經被政府和學者們關注。
據悉,《物流產業振興規劃細則》已于去年10月上報國務院,預計不久將公布。在稅收方面,將著力解決物流業營業稅幾個環節稅率不一致和重復征稅的問題。
目前如果一單貨物要通過幾家公司,甚至一家企業的幾個子公司周轉完成,就會出現重復計稅,多一次周轉就多征一次稅收。物流企業稱僅是這種稅收成本就能占到總成本的20%~30%。
“十二五”規劃綱要將物流業納入增值稅擴圍改革,專家認為“這應該能夠解決重復納稅問題”。物流業納入增值稅范圍是營業稅將被增值稅全面代替的先兆嗎?
一、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和稅率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是17%或13%。應交增值稅是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后扣除取得或生產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稅的原則。
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是3%,按照銷售額全額征稅,不允許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名為增值稅,實際和營業稅差不多,小規模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人中所占比例為70%左右。
(二)營業稅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建筑業、文化體育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為3%;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為5%;娛樂業: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高爾夫球、壁球、網球等為5%至20%。
營業額除了根據財稅[2003]16號規定的可以從營業額中減除的代付費用外,其余情形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關系
增值稅和營業稅是相互并行的關系,并不交叉,從稅負來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3%的稅率和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等的營業稅稅率一致。但因為交通運輸公司和建筑公司除了征收營業稅,實際承擔了外購固定資產和材料價款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稅負相對較重。實際上,交通運輸業和建筑業大部分企業符合增值稅納稅人條件,它們購進服務,產生增值,應該繳納增值稅。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照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的差額繳稅,營業稅只有在規定情形下可以按照減除支付給第三方的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營業稅。現實中,服務業中間流轉環節較多,金融、保險、信托理財、物流,每一道環節都征營業稅,分工越細,稅負就越重。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改革,繳納增值稅的企業所購買的機器設備自此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這就大大減輕了增值稅納稅人的稅負。相比之下,占比更大的廠房建筑卻不能抵扣,營業稅納稅人稅負堪重。營業稅重復征稅的現象更表明了營業稅的弊端。專家表示,增值稅替代營業稅是今后稅制改革的趨勢。
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確立于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將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大部分行業排除在外,符合當時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第一產業天然“體弱”和第三產業尚不發達的現實國情。而中國眼下正在努力促進第三產業的繁榮發展,這樣的稅制不利于促進服務業的發展,而且破壞了增值稅的抵扣鏈條。
理想的增值稅征收范圍,應該包括所有創造和實現增值額的領域。從橫向上看,增值稅制應覆蓋農林牧業、采礦業、制造業、建筑業、能源交通運輸業、商業和勞務等各行各業;從縱向上看,應涵蓋原材料、制造、批發和零售等全部環節。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稅負公平,并且易于核查。
目前,國際上很多國家已經實現了從農業到服務業全部征收增值稅,替代了過去的營業稅,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稅抵扣鏈條,降低了企業的負擔。
三、增值稅替代營業稅的優處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增值稅替代營業稅的優處,一是能保證稅負公平,并且易于核查;二是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三是割裂的增值稅鏈條有望被真正修復,增值稅的主要優點和特征將真正實現。
增值稅替代營業稅需要解決如下的問題:
(一)營業稅除了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外,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如果被增值稅替代,根據現行規定,將有75%的增值稅由中央享有,這樣勢必會影響地方稅收收入。而且營業稅是地稅部門負責征管的稅種,而增值稅則由國稅部門征收。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后,稅務部門的職責分配也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
(二)用增值稅代替營業稅存在制度設計和運行上的種種困難。如果物流業增值稅稅率定17%的話,物流業就被收垮了。如果區別定制幾種增值稅稅率,就破壞了增值稅的中性特征。
(三)由于增值稅的稅負可以轉嫁,其最終負稅人是消費者個人,大范圍地引進增值稅,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會增加直接稅尤其是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負擔。
(四)中國的高鐵、民用航空、遠洋運輸,都處在高速發展期,每年新購置的高速列車、飛機、海輪數量較多,加上新建造的場、站、碼頭等基礎設施陸續投入使用,如果改征增值稅,這些新增的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其進項稅額數額較大,可能會大大抵消銷項稅額,甚至導致無稅可征。
(五)在稅收征管過程中,以增值稅發票為準,銷項減進項進行計稅。一些行業比如餐飲等很難做到收支全部反映到增值稅發票上,在增值稅擴圍過程中也只能首先從可以嚴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域開始。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有關部門考慮繞過困難、部分“擴圍”。而最先實施增值稅代替營業稅的領域則可能是交通運輸業。因為交通運輸業與生產、流通各行業關系密切,而且交通運輸業開具的發票已經納入增值稅管理范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對支出的運輸費按照扣除率7%列為進項稅額抵扣。
總之,增值稅替代營業稅是稅制改革和發展的趨勢,是國民經濟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和現實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