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應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會之邀請,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譚芳律師 、副主任吳衛義、委員方潔律師赴京參加“家事法實務專題研討會”。同時受邀參加的上海律師還有全國律協民委會婚姻家庭法論壇副主任賈明軍律師。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將近一年,但實踐中的問題變得現實具體。尤其在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成為爭議最大的問題。“北京豐臺區法院首例房產證加名案”的判決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該案無論從舉證責任分配,還是對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適用都凸顯異議。為此,北京朝陽區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特邀全國各地婚姻法專家學者及律師同行參加此次專題研討會,采取以案說法的方式進行研討。
來自上海、浙江、江蘇、四川等省市的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及副主任、部分委員,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的教授、學者,《中國婦女報》、《方圓法治》的媒體記者,以及北京律師共計100余人濟濟一堂,發言踴躍,現場氣氛熱烈。
吳衛義律師、方潔律師分別從婚婚姻法司法解釋之間的沖突、立法目的、離婚財產的舉證責任的角度發表了各自的觀點和見解,獲得與會人員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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