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是市民和城市管理者,考試內容是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管理者的綜合管理藝術。
考官就是與奧運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如果考官監督管理缺位,那么整個考場就會缺乏應有的良好秩序。難以想象,沒有律師的參與,奧運會將會怎樣。
舉辦奧運會既涉及國內法律的統一,又涉及國內法和國際法、國際慣例的協調;既涉及民事法律問題,又涉及行政和刑事法律問題。”北京奧運會必須要用法律手段來規范各類問題。
□本報記者朱雨晨
2006年5月31日,北京會議中心。
200多名北京律師齊聚十九會議室。這里,在距離2008年奧運會還有800天的這一天,北京律師舉行迎奧運誓師大會。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稱:“今天開始,北京律師整建制地投入奧運法律服務。”律協向北京全體律師發出倡議,號召大家投身奧運立法、 知識產權保護、社會環境建設、基層普法宣傳工作。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寧介紹,其他省市也有律師在積極參與奧運服務。
申奧時已義務加盟
在2008這場世界矚目的大考中,作為法律人的律師有著兩重身份,首先同樣需要交出作為市民的文明素質的考卷;另一方面,因其法律人的角色而扮演著參與造就考官、監督考官、解釋考官甚至利用考官為人們辦事的角色。對此,身在北京的律師更是責無旁貸。
其實早在申奧階段,北京律師就開始介入。2000年3月,北京市時代華地律師事務所戰寧律師和于寧律師擔任北京奧申委的法律顧問,免費提供法律服務。2001年2月,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來北京市考察申辦情況,戰寧律師代表北京奧申委向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進行了英文陳述,就如何有效保護奧運標志、口號,如何避免奧運會期間隱性推銷等維護國際奧委會權益一系列問題做出陳述,并回答了評估委員會的提問。作為北京陳述團中唯一一名律師,戰寧律師為此獲得了劉淇市長簽署的榮譽證書。
2006年1月,在北京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成立之后不久,北京市律師協會組成了以會長李大進為團長、副會長鞏沙為副團長的奧運與城市管理立法咨詢顧問團,律協相關的30個專業委員會主任為顧問團成員,30個專業委員會所屬的900多名專家型律師為顧問團的工作班底。
“依法辦奧運”壓倒
“行政辦奧運”
2001年7月13日,北京贏得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權,這一天,北京的啤酒脫銷。隨后,有關奧運的籌備工作一一展開。
起初,關于該不該進行奧運立法,曾經引起爭議。人們不清楚,作為體育盛會的背后,還有律師、會計師等大批人士支撐著賽事的正常運行。
作為首都,世界性、全國性重大活動幾乎年年都有。而以往政府在面臨大型活動時,一般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協調管理。有人認為,不用搞什么奧運立法,政府行政命令就可以了。比如,奧運會期間的交通管制,哪條街通社會車輛、哪條街戒嚴,下個行政命令比立法還管用。
但不贊同這個觀點的李京生律師指出,奧運不能搞隨意性,這不符合奧運精神。李京生律師的觀點擲地有聲,引起律師以及社會的共鳴。于是,“依法辦奧運”的呼聲便逐漸壓倒了“行政命令辦奧運”的呼聲。
“舉辦奧運會既涉及國內法律的統一,又涉及國內法和國際法、國際慣例的協調;既涉及民事法律問題,又涉及行政和刑事法律問題。” 北京奧運會必須要用法律手段來規范各類問題——這個觀點得到了官方的認可。
今年4月10日,北京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奧運立法協調組,向有關機構下達了第一批奧運立法需求研究任務,標志著奧運立法工作正式啟動。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律師促使官方奧運立法行動開始加速。
組建奧運法律事務
專業委員會
2002年初,北京律師自發組成了奧運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李京生擔任主任,很快有14 名律師加盟。委員會致力于與奧運有關的法律問題的研究。
但是,這個委員會面臨著很大的難題,人手短缺、沒有資料、沒有先例可循。委員們各自收集資料,3個月后碰頭,結果讓他們很失望。資料太少了,惟一能解決的辦法就是到國外去取經。
委員會的第一站是韓國。2004年5月下旬,委員會一行9人自費赴首爾進行考察。當時,委員會通過律師界朋友聯系到1988年漢城奧運會組委會法務部原部長,得到他的熱情接待。在對韓國的考察中,委員會有兩大收獲,一個是《漢城奧林匹克大會組織委員會支援法》(以下簡稱《支援法》),另一個就是關于奧組委法務部的建立與運作方面的經驗。
2004年10月25日,李京生律師與北京市律協副會長張涌濤來到北京市奧組委,將一份法律意見書《奧運法律框架》遞到奧組委法律部副部長劉巖手中。這份法律意見書內容涉及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問題、奧運經濟法律問題、電視轉播權等10個方面。
委員會的第二站到了悉尼。2005年10月,在以船帆造型的歌劇院聞名于世的澳洲城市悉尼,委員會一行9人進行了考察,12月形成了一份翔實的考察報告。該報告以奧運贊助與奧林匹克標志的法律保護為主題,介紹了奧運贊助的歷史沿革、悉尼奧運會贊助的形式和內容,比較了各國關于保護奧林匹克標志的法律規定,分析了相關的侵權案例,探討了律師在奧運贊助和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中的作用,并從建立法律志愿團、立法、行政執法、司法、法律宣傳教育5個方面提出了幾點建議。
參與奧運村拆遷
據了解,北京律師就繳費清除小廣告、違法停車非現場處理、拆除違法建筑、保護性救助、流浪乞討等9大問題逐條提出了法律意見和建議。例如,根據法律規定,處罰違法停車行為,只有在口頭警告后,才能采取強制措施。
實際上,律師的工作已經深入到實際的事務。北京市恒德律師事務所就負責拆遷調解工作。在拆遷前期,該所就成立了律師團,常駐洼里鄉,并專門設立了“法律服務工作站”,24小時接待群眾的拆遷咨詢。針對釘子戶,他們上門做溝通工作。
律師薛起堂和李威對當時的工作記憶猶新。
2003年底的一天,兩人冒著凜冽的寒風來到洼里鄉關西莊村。當時除了李某一戶因對房屋評估價格不滿仍不肯搬外,該村的其他村民都已經搬走,房屋已經被夷為平地,村里的水電都停了。拆遷工作組上門與李某談了多次,均沒有效果。
進屋后,兩位律師和李某講拆遷的有關法理,告訴他根據他的房屋面積、區位價格到最后核算的價格,完全符合規定。當時政府為了鼓勵村民搬遷,還有一些獎勵措施。但是李某不相信拆遷人員,堅持認為他們家院子和一些臨時建筑也應該算面積。隨后,律師告訴他,按照法律規定,院子面積和臨時搭建的違章建筑都不能算拆遷的房屋面積。
半個小時過去了,李某聽不進去,突然他從抽屜里拿出一把尖刀。說:“你們講法沒有用,錢達不到我的要求,我是不會走的,再逼我,我就死給你們看!”隨后,他拿出一封遺書,遺書是一頁信紙,寫著由于政府不按要求補償,因此他自殺。字是鋼筆寫的,還有他本人的手印。
律師趕緊攔住他。李某躺到地上哭了起來。律師和他聊起了家常,從家庭成員談到國家的奧運會建設,等李某思緒平靜下來后,律師設身處地幫他分析,這是奧運工作的大項目,不是一個商業項目,絕對不會因為他不搬走就停工。“合理合法的要求政府會滿足,可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也不會答應。”律師告訴他: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他再不搬家,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門會下達裁決,裁決不執行后政府會申請法院強制拆遷。到時候,他不但得不到他所要求的錢,政府承諾提前搬遷的優惠款 10多萬元他也得不著。說到這里,李某沉默了許久。
過了一會兒,李某抬起頭來:“那你們說我該怎么辦?”李威說:“我們會幫助你和拆遷工作組說明,政府的一些優惠政策一分都不少給你。”
第二天,李某主動找到村委會和鄉政府的拆遷工作組,同意搬遷,并簽訂了拆遷協議。
用時兩個月拆遷順利完成,3000多個拆遷戶無一人上訪,在拆遷依然被認為是個老大難問題的背景下,這是了不起的成績。而這一切律師功不可沒。
誓師大會這天,北京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李萬鈞稱:“律師的作用非常重要。”律協的30個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受聘成為奧運立法工作組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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