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1日下午,上海律協仲裁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召開了仲裁法(征求意見稿)討論會。會議由委員會副主任鄒志強主持,主任毛惠剛,副主任劉炯、張振安,委員韓正、劉寧、武進鋒、王肖倩、張燕,干事羅里達參加了本次討論會。
會議開始前,共有七位委員向仲裁業務委員會提交了對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公布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的書面建議和意見,分別是副主任劉炯,委員安東、劉寧、武進鋒、翁冠星、夏明亮、張燕。
會議當天,副主任鄒志強根據各位委員匯總版的書面意見將討論會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各委員討論關于征求意見稿部分條款的具體修改建議,第二環節討論關于征求意見稿中需增加內容的建議。在第一環節,業務研究委員會對各位委員提出的針對征求意見稿中四十三條條文修改意見逐條進行了討論,討論的條款范圍涵蓋總則、仲裁機構、仲裁員和仲裁協議、仲裁協議、仲裁程序、申請撤銷裁決、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和附則。其中,重點討論了臨時仲裁庭和專設仲裁庭的表述、緊急仲裁員的權限地位、仲裁地條款的適用范圍、仲裁調解書的撤銷等問題,最終確定對征求意見稿中的二十七條條文提出具體修改建議。在第二環節,針對臨時仲裁和臨時措施等問題進行了探討,確定統一在現有條款上進行相應的增補建議。
討論會的最后,主任毛惠剛對本次討論會進行了總結,希望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仲裁法修訂中積極響應、群策群力、展現專業水平,共同推動上海仲裁業務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