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信部表態“微信是否收費由市場決定”后,消費者似乎無需再擔心自己會承擔微信使用費。但未來電信運營商是否會向騰訊公司收費,仍是未知數。近日,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徐士英在上海市律師協會舉辦的“‘微信收費之爭’法律研討會”上指出,工信部這一表態過于草率。
“工信部說微信收費是商業行為,我只能同意一半。”徐士英解釋,“中國移動等電信運營商是提供基礎設施的企業,屬于自然壟斷行業,若工信部不監管,反壟斷也不積極介入,小企業無法與其公平競爭,就會產生問題,阻礙中國電信業的長期發展。”
律師阮露魯也認為政府介入移動互聯網市場要避免弊大于利的結果。“微信短時間內發展了三個億用戶,新技術的快速更新換代也表明很多事不需要政府去調節。因此政府在可能干預技術發展的行為上要非常謹慎。”
據了解,此次電信運營商提出要向微信收取額外費用的理由是微信占用了過多的網絡信令資源。但律師林忠認為,微信與電信運營商自行開設的增值業務的競爭才是引發微信收費的主因。“這就好比運營商同時開高速公路和餐館,采用包月和流量費等收費模式;而騰訊‘餐館’采用的商業模式則是免費使用加廣告收入。運營商無法應付這種新變化是問題的實質。”
律師劉春泉分析當前中國的通訊產業2代3代網絡并存的發展瓶頸在于我國不允許攜號轉網。“移動在網絡速度方面不如聯通和電信,但因為不能攜號轉網,未來即使四代網、五代網建成,還會有大量的人使用二代網,這會增加運營商的成本。”在座律師普遍認為,要解決電信運營商與微信之間的信令緊張問題,有必要讓電信運營商的增值業務與基礎業務分離,以便其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專業化、減小成本。
劉春泉同時表示,政府要相信市場。“我們不能把公司當‘外人’來管控。騰訊公司和移動運營商從法律運營商來說都是同樣的主體,應該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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