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法院取消對律師的安檢程序
日期:2008-08-12
作者:市律協會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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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市律協陸續收到律師反映本市部分法院要求律師進入法院時走安檢通道,搜查律師的包,甚至連水也不讓帶入法院。廣大律師紛紛表示不滿、不理解,認為這是對律師職業的歧視。如法院因奧運會召開等原因確有必要在某個階段加強安全工作,應通過律協事先向律師告知,做好解釋工作。
市律協維權委認為此問題關系全體律師的權益和執業環境,協會應代表廣大律師通過組織層面積極與法院溝通協調。7月30日,市律協會長劉正東、副會長陳乃蔚、秘書長萬恩標等拜會高院領導時就此問題向高院領導反映,表達了廣大律師的訴求,要求撤銷律師安檢程序。高院領導表示律師應該有別于一般社會人員,應不需要安檢,高院將全面了解情況后作出安排。8月7日,副會長陳乃蔚、徐曉青就此問題專程到二中院實地了解情況并與二中院領導溝通。在高院及二中院領導的共同關心支持下,這一問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從今日起,本市法院取消對律師的安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