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上海律協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舉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解讀(三)——之《醫師法》的新與變”講座,近100余名律師線上參加。本次講座由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律師擔任主持人,上海諾可律師事務所許圣權律師作為主講嘉賓。
許圣權律師主要圍繞醫師考試、醫師執業注冊、醫師定期考核、行政處罰等四個方面的新與變進行了分析與解讀。首先,“醫師考試的新與變”體現在醫師入門門檻的提高,以及新增了中醫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取得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的規定;其次,“醫師執業注冊的新與變”則增加了經培訓和考核合格,中醫可以使用西醫藥技術方法、西醫可以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的規定、執業地點含義和執業范圍種類的演變、增加了多點執業和多機構執業的規定、新增不予注冊的情形、新增了可以不辦理相關變更注冊手續的規定、醫療機構對注銷注冊的報告義務等規定;再次,“醫師定期考核的新與變”體現在考核周期延長、監督檢查職責由縣級提為省級等;最后,“行政處罰的新與變”則是新增了五年禁業、終身禁業、禁止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不予受理醫師資格和執業注冊申請的處罰、新增了9種處罰的行為或情形、對一些行為和情形增加了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罰種、對非法行醫處罰力度加大,減少了2種處罰情形等多項內容。
許圣權律師通過絲絲入扣的講解,引用多個典型案例豐富內容,并與與會律師就患方要求衛健委履行查處職責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案件的影響等問題展開深入探討,加強了與會律師對于新《醫師法》的掌握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