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上午10點,市律協海事海商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報告廳舉行了國際商事仲裁講座。本次講座特邀英國皇家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Julian Lew教授擔任主講嘉賓。研究會主任陳柚牧律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陳衛東律師共同主持,80余名律師參與了本次講座。
Julian Lew教授在倫敦歷史悠久、專門從事出庭業務的20 Essex Street Chambers執業。他從事國際仲裁業務超過30年,是國際著名的資深仲裁員。他曾任倫敦國際仲裁院董事會成員,是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英國代表,他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協會、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仲裁機構擔任仲裁員。Julian Lew教授自1986年起就在倫敦大學瑪麗女王學院任教,并有諸多關于國際仲裁的著述。
講座中,Julian Lew教授對國際仲裁中所涉及的一些問題,如對仲裁條款的理解、仲裁程序等闡述了自己的看法。Julian先生首先講述了仲裁的當事人對仲裁的期望:是高效,是獨立,是可信賴,是公正,更重要的是有一個機會去獲得心中期望的公平。接著,Julian先生分析了法官與仲裁員的權限和職責的來源與不同。前者是來自于國家的授權,是基于法律,后者則來自于當事人的指定。Julian先生進而闡述了仲裁實際上不是訴訟的一種替代方式,在很多時候它是解決爭議的唯一可行的機制,尤其是在糾紛涉及到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合同履行地等的情況下,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只有仲裁對于當事人而言對其后果才具有一定的可預測性。Julian先生還講述了仲裁員和當事人間的關系以及仲裁員的義務和職責范圍。仲裁員須給予雙方當事人平等的機會來表達他們的觀點,對于整個仲裁程序的把握要適當,也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他認為公正是一種內心的狀態,而獨立是一種事實的狀態。
在Julian先生一小時的授課之后,在場的律師們向Julian先生積極地發問,包括仲裁裁決后的執行問題、仲裁員獨立的標準、仲裁員的保密義務、仲裁費用的繳納、仲裁時實際的仲裁地點選擇等問題。Julian先生耐心地聽取了問題并做出了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