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晚,上海市律師協會刑訴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刑訴委”)、上海市律師協會刑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刑法委”)共同舉辦第十二期浦江刑辯夜話活動。活動主題為“輕罪治理×科技犯罪:刑辯業務的挑戰重塑與突圍路徑”。本次活動由刑訴委委員劉華英律師主持,共計89人參加。
活動伊始,上海律協律所規范與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周晶敏律師致歡迎辭。周律師首先對各位嘉賓和同仁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他提出,輕罪治理與科技犯罪都是目前刑辯領域的前沿話題,具有很高的探討價值,并預祝本次“浦江刑辯夜話”圓滿成功。
本場活動首先由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特聘教授于改之老師帶來“輕罪記錄封存制度與刑事辯護”的主題授課。于教授從制度本源解析了輕罪記錄封存制度的理論基礎與域外實踐經驗,創新性地提出了審慎開放劃定適用范圍的制度構建路徑,建議制度適用以宣告刑為主,限于三年以下犯罪,過失犯罪封存條件可適度寬松,特定罪名、特殊主體應當排除封存。于教授指出,輕罪記錄封存制度對刑辯律師創造了新的辯護思路,刑辯律師可以從傳統的定罪量刑的辯護方向向全流程綜合救濟方向延伸,律師的服務鏈條也從“判后終止”進一步延伸至“封存全流程服務”。
主題研討環節分為兩大模塊展開深度交流。第一模塊聚焦“輕罪治理與辯護策略轉型”,由刑訴委委員陳友樂律師主講。陳律師從自己多年的實務經歷感悟出發,探討輕罪案件的實質化辯護路徑。他提出,刑辯律師在輕罪案件的辯護中要爭分奪秒,在“快車道”中設置“減速帶”,對證據進行實質性審查,充分比照會見事實與案件事實,挖掘證據瑕疵,并以證據可視化的形式充分勾勒證據鏈條與關系圖譜,破解當事人“囚徒困境”,最終實現辯護效果的最優化。
刑訴委委員徐亦律師作為與談嘉賓,他從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著手,圍繞制度的背景與目前地方試點現狀、制度的價值平衡與制度未來發展的構建探索三個維度入手,提出應當建立系統性思維,從輕微罪的界定、排除性規則、啟動程序、考驗期設計、解封程序要求、封存效果等層面進行系統性的制度構建,并圍繞我國司法實踐落地情況進行逐步推進,以期實現自由與秩序的平衡、人權保障與法益保護的平衡。
刑法委委員周曉鳳律師接續發言。她結合其辦理的劉某污染環境案,深入探討在案件面臨僵局時,如何通過全面審查證據、深挖量刑情節、開展量刑協商等方式,從法理與情理相結合的角度,有效開展辯護工作。周律師強調,認罪認罰本身并不等于放棄實質辯護,而是給了律師更多溝通討論的空間,專業的辯護可以讓認罪認罰的從寬幅度更符合案件實質正義,實現“認罪不躺平、協商有依據”。
刑訴委主任王思維律師為本環節進行點評。他高度肯定了于教授與三位律師的實務導向分析,同時強調,在討論輕罪治理時,應當重點圍繞刑罰出罪機制進行討論。王主任提出,首先,對罪質要素應進行明確的判斷,尤其對于部分高度抽象危險犯罪,應當通過充分的罪質討論探索出罪可能。其次,在程序適用中,律師應當要發揮好程序的選擇權,為當事人獲取更多的辯護空間。最后,律師應當注重量刑的實質辯護,強化對量刑指導意見的學習。
第二模塊“新科技背景下刑辯的機遇與挑戰”由刑訴委委員丁俊濤律師擔任主講。他通過對自己辦理的典型案例的剖析,分享在當今技術發展背景下,如何實現電子數據的“一魚多吃”。首先,在證據審查時,應重點審查比對附卷電子數據與案發時電子數據是否存在刪減或調整;其次,除了審查“直接關聯性內容”,律師也同時應要從時間跨度、信息體量、認知水平等更多角度去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明內容;此外,對于聊天類電子數據中主體身份的真實性要格外進行重點審查,以此增強辯護的有效性。
刑法委干事張柯柯律師則結合AI技術,通過分享如何向Deepseek提問、使用Deepseek的具體方法、辯護人應用場景及其他常見應用場景等實務經驗,細致闡釋了如何使用Deepseek助力刑事辯護。張律師強調,盡管通過大量的訓練,AI可以有效提高律師的工作效率,但律師亦應當審慎使用、辯證使用AI,以此發揮AI對律師工作進行輔助的最佳效果。
刑訴委委員周小羊律師隨后分享了一起自己辦理的AI企業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案例,探討新科技的發展對刑事犯罪前沿研究帶來的全新挑戰。周律師提出,以該案為例,用戶與AI聊天的內容是否屬于隱私、用戶與AI聊天過程中涉及擦邊和淫穢色情的界定區別、提示詞的編寫與修改是否構成犯罪的教唆、平臺監管義務與技術中立主義的邊界等,都是未來亟待各位同仁探討解決的話題。
刑法委主任馬朗律師對本模塊各位律師的分享進行點評。馬律師總結,新科技的發展對刑辯律師既帶來了挑戰,也帶來了機遇。一方面,人工智能系統在協助律師處理案件時,其安全性仍有待進一步規范。對于律師來說,也應格外注意人工智能使用過程中上傳案卷材料可能導致的數據泄密風險。另一方面,電子數據質證類的案件帶給律師們更多深入研究與探索的空間,律師應當積極擁抱學習新技術,掌握AI的力量。
在自由討論環節,刑訴委副主任沈寧律師發表了自己對于AI與刑辯律師關系的看法。沈律師提出,盡管AI可以為律師工作提供大量的幫助,但在可見的未來,AI依舊是人類的輔助工具,刑辯律師并不會被AI所取代。其他幾位律師也從自己的實務經歷出發,分享了自己對于AI涉密與輕罪治理問題的思考。
活動最后,上海律協副會長徐宗新律師作總結發言。他高度評價了本次活動選題的價值與討論的意義。他強調,第一,辯護是律師的本職工作,“輕罪”不能“輕辯”,無論是否輕罪,刑辯律師都應當全面提出辯護方案,按照當事人的最大利益進行審慎選擇。律師也應做好與當事人的分工,以最大程度發揮律師在案件中的作用。第二,新科技背景下,年輕律師要抓住機遇,利用自己對前沿技術廣泛接觸與研究的優勢,形成自己的專長領域。刑辯律師可以通過法律的規制、引導,與AI共生共存,最終推動實現“AI向上”的追求。
本次夜話的舉辦,既是對輕罪時代司法改革深化與科技革命賦能雙重挑戰的積極回應,也是上海律協推動刑辯業務專業化建設、規范化運作的重要舉措。期待廣大刑辯律師們在未來進一步深化經驗互鑒、凝聚專業共識,共同推動我國刑事辯護業務向更高水平的專業化、精細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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