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協與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律師和解工作研討會
日期:2007-09-29
作者:北京市律師協會
閱讀:3,753次
2007年9月28日,北京市律師協會和朝陽法院召開了“律師和解工作研討會”。北京律協副會長鞏沙,朝陽法院院長李新生,副院長夏儉軍、張雯,北京律協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蔣京川,律師代表楊曉虹、劉廣嶺、劉光超及朝陽法院調解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與各審判庭代表參加了會議。
副會長鞏沙在講話中強調,本次研討會就如何充分發揮律師在和解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推行此項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奥蓭熀徒狻笔浅柗ㄔ和デ昂徒狻叭椫贫取敝?,做好律師和解工作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不僅可以減輕法院辦案壓力,節約社會資源,還可以通過事前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的穩定。鞏沙副會長還提出了選任高素質、有經驗的律師擔任和解律師的工作設想。
會上,律師、專家、朝陽法院代表對律師和解工作進行了總結。四位北京律師代表圍繞“律師在訴訟和解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建立律師和解的長效機制”和“律師和解的困境及對策”的研討議題發表了見解,提出了工作建議。律師和解工作應正確處理好法院主動性與當事人被動性、法官主觀愿望與案件客觀可調性、律師和解對訴訟資源的節省和律師個人利益實現、調解案件和快速結案之間的幾個矛盾,充分發揮法官的引導作用,及時總結和解成功案件的類型與特點。律師們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會全力配合法院繼續推行此項制度,使律師和解工作日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