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
有關律師的新聞事件
日期:2006-07-30
作者:孔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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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河南焦作律師于萍讓當事人親屬看案件證據復印材料。該材料屬國家秘密,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01年,河北律師喬占祥以鐵道部的車票漲價通知未經國務院批準、未組織聽證為由向法院起訴。雖然終審敗訴,但是該案揭開了我國價格聽證會制度的序幕。
2002年11月,上海律師嚴義明代理11位投資者訴原紅光實業虛假證券信息案,11位股民獲賠22.5萬元。
2004年2月,被譽為“平民律師”的周立太在北京召開的中國工傷賠償及法律適用研討會上,呼吁社會各界更為廣泛、真切地關注和維護傷殘勞工的權益。
2006年4月,四川律師李鴻沛私下替犯罪嫌疑人送信;四川律師羅紀猛私下收費、跨所執業,分別被處以停止執業1年和6個月的行政處罰。
2006年5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全國25位律師“全國保護未成年人特殊貢獻律師”榮譽稱號,上海律師浦澤幸榜上有名。
2006年7月,北京雷曼律師事務所與美國芝加哥威斯勒律師事務所達成合作協議,將組織國內博士倫護理液使用受害者赴美起訴索賠。
2006年7月,北京律師孔衛東和戰軍被指控為虛假購房人出具161份失實法律文書,構成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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