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25日上午,市律協于第一會議室舉辦了上海中外資律師事務所規范與發展研討會。市律協律所規范與發展委員會、特邀會員委員會委員以及各律所代表四十余人參加了本次會議。市律協調研部、對外交流部列席了會議。在市律協特邀委員會主任許強律師的主持下,與會律師分享了各自律所的經營特色與管理理念,并就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規范與發展律所,尤其是處理好利益沖突問題進行了經驗分享。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的倪俊驥律師說,解決利益沖突問題要關注質量控制,即風險防范方面的問題。以律所人員招募為例,律所有必要建立行政后臺,專門負責處理此方面問題,以免發生勞動風險影響律所的正常運作。
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的高旸律師認為,上海律所的利益沖突應對規則雖在全國范圍內是最詳細、最全面的,但相比國外律所尚有不小的差距,雖然國內所現在也在積極消化吸收國外律所先進管理模式,但要真正做到與國際接軌依然任重而道遠。另外,高律師還提出了律所公司化的問題供與會代表討論。
美國美邁斯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李強律師的體會是:應該對利益沖突區分對待,法律明文禁止的利益沖突相對容易處理,但實際運作中發現,更多的問題往往出現在可豁免的“灰色區域”中,這才是制約律所規范與發展的最大瓶頸。根據其所工作的外資所的經驗,李律師認為國內各大律所可以設立總委員會(General Council),專門負責處理相關的風險防范事宜,并建立培訓系統(Mentoring System),激勵年輕律師,培養企業文化。
英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方健律師則認為,如果采取一體化的管理方法“分灶吃飯”,利益沖突就不會很明顯。由于利益分配不與工作地、經辦業務額相掛鉤,該管理制度曾受到一定的質疑,但經分析還是決定保留該制度,因為律所一體化管理能更好地凝聚員工,這對于拓展企業長遠目標,迎接全球化挑戰來說至關重要。
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的李騏律師還強調,除了員工的凝聚力,合伙人之間的歸屬感也非常重要,員工的同舟共濟,配合強有力的領導指揮,就像頭狼領導下的群狼一樣,才能在叢林法則中生存下來,不斷發展。對于律所是否應結盟以提高競爭力問題,李律師認為,隨著律所公司化,君合所將會保持獨立、不結盟的立場,但一定會與其他兄弟單位建立起相對緊密的伙伴關系,在合作中促發展。
此外,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馮加慶律師、美國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田書政律師、日本TMI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山根基宏律師等多名律師也對上海律所的規范與發展諫言獻策。最后與會律師一致同意今后要加強上海中外資律所之間的溝通交流,促進上海律師業不斷地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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