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涉外法律服務業取得長足發展 去年律師辦理涉外仲裁案件3545件
來源:中國律師網
日期:2017-03-01
作者:全國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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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記者從司法部了解到,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涉外法律服務業取得長足發展。目前,全國共有26家律師事務所在境外14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39家分支機構。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涉外法律服務業務不斷拓展。我國律師積極參與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涉外知識產權爭議、境外投融資等法律事務,努力為我國企業“走出去”、“一帶一路”、自貿區建設提供法律服務。2016年,國內律師辦理涉外仲裁案件3545件,業務收入8774萬元,比上年增長14.13%。
據介紹, 近年來,我國律師辦理了許多重大涉外案件,為維護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2016年,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代理中國輪胎產業參與應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卡車和公共汽車輪胎開展的反傾銷、反補貼以及損害調查。調查期間,該所律師進行了無損害抗辯,做了大量的工作,2017年2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認定,中國對美出口的卡客車輪胎沒有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美國政府不會對自中國進口的卡車和公共汽車輪胎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法律服務業對外開放有序推進。1992年,中國啟動了外國和香港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和內地設立辦事處的試點工作。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就外國和香港律師事務所在華(內地)設立代表處并就本國法、第三國法和國際法提供咨詢服務作出承諾。目前,共有來自22個國家和地區的245家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了323家代表機構,分布在全國11個省(市)。2014年,在上海自貿區內開展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處在與國內律所實行聯營及互派法律顧問試點工作, 3家外國律所駐華代表處與國內所進行了聯營。
實施內地對港澳法律服務領域開放政策取得顯著成效。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框架下,內地先后出臺了26項對港法律服務業的開放措施。包括為港澳律師事務所進入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提供便利,開放兩地律所在內地實行合同型聯營,在部分地區實行合伙型聯營,允許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參加內地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可以在內地申請律師執業等。目前,香港特區律師事務所在內地設立63家代表處,先后有13家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建立了合同型聯營,有10家香港律所與內地律所建立了合伙型聯營。30名香港律師受雇于內地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297人通過了內地司法考試。
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不斷壯大。2012年,司法部、全國律協制訂了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目前,已有500多名優秀的涉外律師進入全國律協的人才庫,已組織四批共150多名律師先后赴德國、西班牙、美國、英國等國家學習交流。
責任編輯:蔡利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