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4月22日下午,市律協建設工程業務研究會和行政法業務研究會共同在律協第一會議室舉辦了專題研討會,會議主要就本月初蘭州自來水苯超標事件背后公共服務產品的特許經營項目法律問題進行了探討,研討會由建設工程業務研究會主任周吉高律師主持。
在本次研討會上,四位律師做了專題發言,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阮露魯律師首先從行政法角度就特許經營合同的法律性質、價格確定中的法律問題,及發生爭議的權利救濟途徑等問題做了發言。建設工程業務研究會的陸國飛、周蘭萍律師,以及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的陳初律師則分別從各自的專業角度就特許經營項目的合同磋商、轉讓及退出的時的價格確定、產品和服務的價格調整機制、政府監管以及在定價、建設、經營及項目移交和回收等過程中涉及的法律風險等問題做了主題發言。
在自由討論階段,在BT、BOT等特許經營項目上有著豐富經驗的賀建芬律師就特許經營項目的磋商談判、責任劃分、當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做了分享。崔鴻祥律師則向大家介紹了特許經營項目在發展初期對香港等地做的考察與借鑒。楊振裕、陳家斌、秦嶺律師等多位委員律師也分別結合自己在上海及其他省市參與過的特許經營項目的實務經驗做了介紹和分享。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