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房屋管理一直采用福利型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所有的房屋管理都由政府統包,而隨著我國商品住宅市場化的改革發展,特別是近些年房地產市場持續升溫,由此而伴生的物業糾紛也呈井噴式暴發,其中業主與業主委員會的知情權糾紛就占有一定比例,那么針對業主知情權糾紛法律又是如何調整的哪?
信息不對等,主張業主知情權。2014年7月業主郁某得知所在的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了換屆審計,于是找到業主委員會主任查閱審計報告,被告知無權查閱。無奈郁某將業主委員會告上了法庭,提出了業主知情權訴訟。
權利被侵害,主張業主知情權。2017年11月上海業主包某為主張業主知情權將所在小區業主委員會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小區業主委員會違法改擴建小區大門嚴重影響到業主的日常生活,物業服務狀況令人堪憂,且業主委員會改擴建工程未經業主大會表決,業主委員會成立至今從未向業主公示過公共收益賬目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決議等資料內容。
業主知情權內容知多少?
隨著人們物權意識的增強,近年來,業主訴訟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主張業主知情權的糾紛日益增多,而且這類案件中業主的勝訴率較高,以致于多數業主對知情權獨有情鐘。關于業主知情權內容法律能支持查閱或公布哪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之規定,業主知情權內容僅包括以下五項內容:(一)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https://baike.so.com/doc/6736751-6951161.html,以及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及會議記錄;(三)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四)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五)其他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但筆者提醒,業主就沒有發生的情況和已知悉的情況,請求起訴要求主張知情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業主知情權是否有訴訟時效限制?
業主知情權系基于業主的特定身份所獲得的法定權利,其本身不屬于債權請求權范疇,原則上不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案例一,郁某起訴業主委員會要求查閱內容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提出的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予采納,且判決文書中明確,業主知情權訴訟不適用訴訟時效。
業主知情權是否包含復印的查閱方式?
業主知情權包括查閱和公布兩種方式。為有效保證業主的知情權的行使,法院判決業主可以借助一些技術性手段,如采用拍照、復印或者其他方法進行查閱,這不但適合現代信息社會的發展的要求,更符合有關業主知情權立法的目的。筆者提醒,對只適合查閱的情況或資料請求公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比如賬目憑證,在財務上有嚴格的管理規范,客觀上也不適于公示,業主對賬目憑證行使知情權應通過查閱的方式實現。
物業公司是否是業主知情權案件中的被告?
業主知情權信息公布或提供查閱的的法定主體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是代表、并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組織,涉及業主公共利益的信息資料,業主委員會應當公布或提供業主查閱。若相關資料存放于物業服務企業處,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但物業企業僅對涉及業主合法權益有關的信息附有披露義務,在業主知情權訴訟中物業服務企業一般不作為被告,通常列為第三人。
理性行使業主知情權
業主知情權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物業管理行業的進步,有效的規范了物業管理的行為,為業主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和行使業主撤銷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業主知情權的行使也必須受到合理的限制,防止發生業主用知情權謀取私利的情況,避免業主以行使知情權為手段,故意擾亂業主委員會等義務主體正常的管理活動,對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造成實質性損害。因此,要對業主通過訴訟手段行使知情權予以合理限制,以避免當事人濫訴,應引導業主理性行使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