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子里自有一番大道理——鮑培倫律師辦案時的三個小故事
日期:2006-10-10
作者: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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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培倫做了20多年
律師,經歷了不少大案,但這大
律師眼里的小案子卻也自有一番大道理。他依照大道理去處理這些小案子,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
律師的職業尊嚴,推動先進的司法理念。
保護老人權益
一戶老兩口要動遷,急著要買下動遷房安置,終于找到了房源,就跟房主簽訂了買賣合同。半年后,賣方要反悔,因為房價漲了。于是,賣方就以此為理由將老兩口告上公堂,理由是,雙方的買賣合同不夠規范,要求法院撤消買賣合同。鮑培倫接手了這個案子,做了老兩口的代理人。
鮑培倫說,雖然買賣合同本身確有瑕疵,但雙方當時的買賣意愿是真實的,因此,不能因為某些環節的不足就認定合同無效。更何況,老人的經濟條件不好,房價上漲,如果撤消買賣合同,老人將難以承受。
鮑
律師入情入理的分析,不僅說服了法官,原告也表示愿意撤訴。
維護職業尊嚴
一樁民事糾紛案,案子本身并不大,案情也不復雜,被告找到鮑
律師,請他做代理人。但被告問的第一個問題就讓鮑培倫決定放棄這個案子。被告沒有問鮑培倫對案子本身的看法,而是問:“你認識法官嗎?”
“做
律師不能沒有職業尊嚴,如果委托人看重的不是我的專業水準,而是其他有悖
律師職業道德的東西,那么,我覺得我的職業尊嚴被傷害了。無論是小案子,還是大案子,這樣的案子我不做?!?
推進“無罪推定”
還是一樁小案子,當事人的朋友跟人發生糾紛,當事人就打電話請其他朋友來調解。不料,調解不成,還引出了斗毆。當事人被告上了法庭。
在這樣的一個案子里,按照通常的思維習慣,引出斗毆的家伙總歸是“壞東西”,以前的斷案思路是“疑罪從有”?!暗疅o罪推定’才是先進的司法理念,
律師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環,應該竭力推進‘無罪推定’。”鮑培倫說,他通過大量有效舉證,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