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健全風險防范機制,虹口區國資委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律師事務所,進入虹口區國資委法律顧問(單位)庫。
報名條件:
1.依法成立,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資格;
2.具有一定的規模,信譽良好,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
3.有一定數量的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4.事務所近年來成功代理過與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投資貿易、公司治理等相關的法律事項。
報名單位可于2011年11月18日起登錄“上海虹口”門戶網站(http://hkq.sh.gov.cn) 全面了解選聘公告,按要求填報《2011年虹口區國資委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
咨詢電話:25658654 2565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