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年紀大的不屑做這行,比我小的沒我開始得早……
???商建剛說
網絡相關領域的法律,是一片尚未大量開發(fā)然而土質十分肥沃的“生地”,早到的墾荒者,不僅是聰明人,也將收獲豐碩果實。當然,前提是對網絡、IT和法律都精擅才行。剛過而立之年的商建剛就是這樣一個已經有所收獲的律師。
商建剛是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最近記者偶爾得到一本他的專著《網絡法》,粗粗一翻就覺得這人相當專業(yè),著作權、域名、名譽權、虛擬財產等等網絡糾紛的熱點,都寫得頭頭是道,對網絡公司的運營也有見解。一打聽,商律師代理過好幾個網絡方面的“首例”糾紛案,在圈子里頗有名氣。
保送數學系,非要轉到法律系;
復旦BBS的開版功臣
一次堅持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軌跡,但他與計算機和網絡的緣分,難道與中學時打下的數學基礎無關嗎?
1994年,商建剛從湖北黃岡的高中被保送到復旦大學數學系,可他覺得整個高中時代都在埋頭攻讀奧數,對社會一點也不了解,這樣下去沒意思。他不想上數學系了,鬧著要轉到法律系,要做一名律師。老師不同意,對他說,小伙子,復旦沒有這種先例,保送生不可以轉系的,保送你本來就是因為你有這方面專長嘛。結果在商建剛的堅持下還是轉成了,代價是多上了一年大一,他清清楚楚地記得老師說,保送生轉系是前無古人的。
1995年,國際互聯網開始興起,那時的一切,如今看來簡陋無比,電腦是286的,男孩們熱衷于玩一種文字網絡游戲MUD,昵稱“泥巴”,張朝陽也還沒回國創(chuàng)辦搜狐呢。復旦學生的BBS(當時一般譯為電子公告板,后來簡單地叫論壇)“日月光華”就在那一年開辦了,商建剛創(chuàng)辦了法律版并擔任版主。12年前的版主,絕對是“骨灰級”老網蟲。由于他對“日月光華”所作的貢獻,至今仍是論壇的永久有效ID,隨時可以登錄上去與學弟學妹們切磋。在網絡世界,一個傳奇性的前輩大俠是受到后來者膜拜的。
問商建剛究竟為復旦BBS作出了什么貢獻?他說主要是參與制定了規(guī)則,另外一個是發(fā)了很多帖子。那時候能一天發(fā)幾篇有質量帖子的屬于“神人”, 商建剛倒也不是為了讓人崇拜,他是想通過不斷寫作,提高自己的文字能力。專攻數學出身,剛開始寫出來的東西,自己感覺沒有一句話符合語法的。由此也養(yǎng)成了對文字的挑剔習慣,拿起一本書,先看標點符號用得對不對,文字差的讀起來太痛苦,不買。現在他經常對事務所的員工講,精彩思想一定要有精彩的文字表達,很多人說起來頭頭是道,寫下來就不行,要練。
遇到一個好老師;
為了生計狂寫專欄
商建剛時間排得很滿,但記者打電話給他要求采訪時,他立刻就答應了。見面后才知道原因,原來他曾做過本報的法律顧問的學生,所以聽到《解放日報》很親切。離開時記者習慣性地留意了一下他們事務所的報架,沒看到《解放日報》,一問,在商建剛的辦公室里。
“那時候剛工作,還只是給老師拎包的。”真正的《解放日報》法律顧問是丁曉文大律師,上海市中建律師事務所主任,是商建剛的恩師。
說起丁老師,商建剛口氣充滿崇敬,“他淡泊名利,很有人格魅力,在圈內很受尊重?!迸R畢業(yè)的時候,大學生就業(yè)形勢不容樂觀,商建剛也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到處投簡歷,總共投出200份,收到4個邀約,另外還有一個實習過半年的一中院知識產權庭也有意錄用他,最后他選了中建所,或者說是選了丁老師。那是1999年。
到了中建所商建剛才發(fā)現,發(fā)了四年帖子,自己的文字仍然很差,因為在網上寫文章并不需要那么講究。第一次寫正規(guī)的文章,是丁老師口述由他記錄整理成文,結果“完全不行”。丁老師喜歡用紅筆修改,那份材料被勾畫得滿篇都是紅的,慘不忍睹,這個鏡頭一直留在商建剛的腦海里。他說,自己原來是很驕傲的一個人,從來沒覺得竟然這么差。
但商建剛并沒有沉浸在挫折感里,而是努力學,甚至把丁老師的文章背下來。丁老師的文風極其簡練,似東家之子,增一分太多,減一分太少,比如“已經”只用“已”,“如果”只用“如”。他還有四個一原則:一句話、一段話、一篇文摘,記述一個觀點。這些都讓商建剛一直受用到現在,他覺得那段時間是自己從事律師行業(yè)以來最開心的日子,每天可以學到新的東西,有一個自己崇拜的老師,雖然剛開始工資只有每月800元錢,可生活有奔頭。
每到周末,就去書店看書買書。書很貴,沒有錢啊,不要緊,書里的精彩觀點,他拿來加上自己的理解和發(fā)揮,敷衍成文,到網上發(fā)表,以文養(yǎng)書。假定書價是20元,發(fā)表一篇50元,哪怕一本書只有一個觀點能用,還是賺了。由此還練就毒辣眼光,能在15分鐘內看完一本專業(yè)書,找出精彩部分。
法律難題與網絡的普及如影隨形,七八年前專門的條規(guī)和服務幾乎是一片荒蕪,對此問題的探討從來就是熱點。剛出道的小律師商建剛,有意無意之間走上了專業(yè)化的路。他在天極、千龍、Chinabye、正義網(檢察日報網絡版)等著名網站上開有網絡法律專欄,還認識了很多IT記者,成為新聞社區(qū)型網站Donews最早的十幾名寫手之一,Donews當時不怎么出名,這兩年趁著WEB2.0的風潮倒是紅了一把。有時也能在報紙上發(fā)表,商建剛掌握了一個小訣竅,一般的投稿很難獲得編輯青睞,特別有時效性的評論和解釋性文章則大受歡迎,他就有本事在半小時之內把稿件寫出來發(fā)送出去。
當然,這么勤奮寫文也是為了生計,畢竟小律師的工資收入800元錢在上海生活大不易。記得用第一月的工資給女朋友、如今的太太買了一根白金項鏈,細得不能再細了。稿費我所欲也,商建剛最高的一個月拿到過2200元,一年總計1萬元以上,超過了工資收入。不過,他覺得最重要的收獲是賺得了圈內名聲,通過網友聚會結交了很多人。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網友聚會是1999年正義網舉辦的,商建剛作為中國法律網的網絡法論壇版主在受邀之列。聚會地點在蘇州,來了各級檢察院的高級官員,好玩的是他們在通訊錄上留下了千奇百怪的網名。盡管剛大學畢業(yè)的商建剛與他們地位、年齡懸殊,卻也能談得來,至今保持聯絡。這就是網友交往的特殊優(yōu)勢。
網絡糾紛官司都來找他,
網站經營管理也問他;得勤開張
商建剛律師專業(yè)處理網絡法律問題,水到渠成。2001年,一位和他有著相似業(yè)余身份???網絡寫手的當事人找到他,請他代理狀告隨意轉載文章的網站。商建剛向各個侵權網站總共討回了十幾萬元稿費,出了當事人的意外。此案被認為是上海市首例個人與網絡公司網絡著作權糾紛案,商律師一“戰(zhàn)”成名。
此后,陸續(xù)有個人、公司找上門來。商建剛先后代理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首例涉外域名糾紛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首例網絡圖片糾紛,全國首例網絡游戲私服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等等。
不僅打官司,高科技公司的經營管理問題也來向他咨詢。IT創(chuàng)業(yè)者大多是學技術的,憑著激情和一個好點子就把公司辦起來了,有的人對于企業(yè)相關法律一片茫然,光知道CEO、CFO時髦好聽,連C是什么O是管什么的、要負什么責任都搞不清楚。商建剛和伙伴們開始把服務對象從個人轉向企業(yè)為主,幾乎參與了本世紀以來中國互聯網成長的每一個階段。有段時間講的都是風險投資,有段時間“瘋狂”討論贏利模式、支付問題,網絡游戲紅火以后又得解決虛擬財產受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
客戶多種多樣的需求,把商建剛培養(yǎng)成一名綜合型律師,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并重。他有句口頭禪“用法律的眼光看經營”,與企業(yè)一起設計模式和處理程序,幫助行業(yè)成長,不是急吼吼地賺律師費,等企業(yè)賺到錢,自然會請他擔任法律顧問。他值得自豪的是,從來沒有掉過客戶。
2006年1月,商建剛與另兩位律師合伙創(chuàng)辦了得勤律師事務所,他主管業(yè)務。得勤所成立僅1年多,已經建立起較為廣泛而穩(wěn)定的客戶和公共關系網絡,并通過各種平臺不拘形式地給普通社會民眾提供義務法律咨詢,獲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商建剛本人擔任國家動漫游戲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秘書長,上海市律師協會電子商務與網絡法律研究會委員,上海市信息服務業(yè)協會網絡游戲專業(yè)委員會第一任律師。
他的客戶中還包括其他律師,同行律師接了網絡方面的案子,做不下來,會來找他。他說,從來不相信同行是冤家。
打官司不一定解決問題,設計
一套防范機制;商律師不忽悠人
延續(xù)復旦BBS版主時期的習慣,商建剛熱心于創(chuàng)建解決問題的機制,尤其是非訴訟的機制,因為他在實踐中發(fā)現,打官司往往勞心費力,卻不能解決問題。
例如網絡游戲中經常發(fā)生的虛擬財產(賬號、游戲裝備等)被盜事件,要通過訴訟途徑討回公道的話,社會成本可能超過標的幾千倍,所以只有1%的受害者會選擇告上法庭。那么,如何保護絕大多數玩家的合法權益,同時保護網游運營商的聲譽和正常運轉,顯然非訴訟機制更為有效。商建剛是有心人,在第一次代理玩家游戲裝備丟失案時,他就不僅僅著眼于為當事人索賠,而且主動找到游戲運營商,與他們一起設計出一套處理此類事件的程序。
網游的私服問題也是如此。何謂私服?打個比方,如果說網游運營商是一家銀行,有人私自在銀行旁邊另開了一扇門,通向一個假儲蓄所,這個假儲蓄所就是私服。前幾年,網絡游戲絕對是塊大肥肉,合法的非法的誰不想來分一塊,可是通過司法途徑打擊分肉者太難了。商建剛講了一個故事。
有一次為網游運營商代理打擊私服,先花了半年時間向公安部門解釋什么是私服,舉證為什么私服是犯罪,終于說服公安部門立案了。過程中牽涉到太多環(huán)節(jié),例如要說明游戲開發(fā)的成本以證明私服侵權金額,實際上一款網游的前期投入動輒幾千萬元,可是公安部門要求有審計機構的報告,幾千萬元標的的審計費用就是幾十萬元?。≈荒馨戳缸畹烷T檻報一個數。然后又要來來回回花很多時間證明私服假設者的網絡ID和現實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個。等到萬事俱備,公安部門決定出拳,現實問題又來了:私服分布在全國7個城市,并有5名犯罪嫌疑人,為了“一鍋端”,需要12路兵馬齊出,查封服務器、抓捕嫌疑人,算每路只派2名干警,再加上聯絡等后勤力量,總共就需要30來名干警。一個分局要派出這么多警力出差,加上經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況又不是大案要案。前后折騰將近一年,就在干警出動前夕,嫌疑人聽到風聲,把服務器搬到國外去了。
功虧一簣,商建剛很生氣,后果是他琢磨出一套對付私服、外掛的防范機制,運行以后,那些非法的服務器基本上在中國境內無法立足。
這套防范機制源于他發(fā)現的竅門:服務器都是租用電信的IDC(數據服務中心),讓IDC封了非法運行的服務器不就行了?于是他設計了利用律師公函手段打擊外掛、私服的方式,向服務器所在IDC發(fā)送律師函,要求其站停止提供服務;向當地通信管理局舉報,利用外掛網站沒有ICP備案或虛假備案的“命門”,對外掛網采取封殺行動。這樣做可以大幅降低委托人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實現動態(tài)打擊,私服、外掛只要在中國境內,都在“射程”范圍內。他算了一筆賬,委托人需要付的只是律師費,比打官司可節(jié)約95%,而私服、外掛租用IDC服務器是預交一年費用,只用一個月就被封了的話,錢也不會退還,作案成本就承擔不起了。
這辦法看似簡單,也許想到它不難,但不是誰都能做到的。商建剛花了大量的時間與全國各地IDC管理員溝通,簡單粗暴地發(fā)封律師函過去誰理你???商建剛客客氣氣給人家擺事實講道理,他牢記丁老師的教導,做人要溫文爾雅。除了態(tài)度,也有他個人的信用和圈內口碑在內,都知道商律師不忽悠人,有理有據,十拿九穩(wěn),所以國內的IDC基本上都跟他合作愉快。他又在考慮怎么去與國外的IDC溝通。
算起來,商建剛是最早投身網絡法的律師之一,用他自己的話說,“比我年紀大的不屑做這行,比我小的沒我開始得早”。他還長期在上海電視大學主持“網絡法律問題研究”課程,是為教師上課,專著《網絡法》已用作教材。將來網絡法像民法、刑法一樣,成為一門學科,是他的一大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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