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護權益 盡撫憂患
日期:2007-04-01
作者: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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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曉青
律師 案例 須海波 采寫
坐落在本市中心城區一家國有中型色織企業,原本是該行業的標兵,因經濟結構調整、轉產等原因,在上世紀90年代末決定騰出場地與開發商合作開發。合作前期尚屬愉快,開發商還能如約付款,但待土地房產權證變更后,開發商開始“磨洋工”了,一再拖延付款。而那位自稱“要打造上海華爾街”,自譽“有印鈔機神功”的開發商負責人,因涉嫌侵占、挪用資金犯罪被司法機關查處,鋃鐺入獄。“印鈔機”卡了殼,公司也是債臺高筑,累計欠付國企9000多萬元。國企內近千名退休、下崗職工生活、醫療等費用無著,不少職工集會準備上訪請愿。另一方面,一些銀行、企業債權人向法院起訴開發商并要求財產保全,查封企業財產。企業領導面臨雞飛蛋打的困境心急如焚,束手無策。
該企業上級公司法律顧問徐曉青
律師得知此情況很是著急,他立即采取行動雙管齊下,一來與企業所聘
律師共商訴訟之策,二來與企業領導探討撫慰職工的方案。外爭合法權益,內撫員工憂患,引導企業和職工循合法、合理之道表述自己的訴求。
在訴訟中,徐
律師配合企業領導多次與職工代表對話,成功地勸阻了他們的過激行為,將矛盾限制在可控的范圍。他說:“關系到百姓生計的大事不能掉以輕心,
律師要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他們服務。”
經過一段時間的精心準備,徐
律師主持制定了周密的訴訟方案,整理出詳盡、有力的證據。徐
律師為企業權益,更為職工權益力爭不止,最后法院亦作出及時、公正的判決。
雖然企業權益得到了確認,但由于開發商已將相關房地產分別設定抵押,根據抵押權優先受償原則,該企業的債權及時落實尚有困難。為了避免再次激發矛盾,維持社會和諧,徐
律師認真分析案情,結合實際情況,本著優先保障百姓日常生活的理念,多次向法院等部門反映情況。經多方努力,終于解決了該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職工的生計之患。
企業權益固為重要,百姓利益更是根本。“力護權益,盡撫憂患”這兩句話正是對徐
律師執業形象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