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司法局聯合推廣新區成功做法
今年1月1日起,新《刑事訴訟法》開始正式實施。日前,上海高院與市司法局聯合召開推進會,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刑訴法,重點推廣上海浦東新區擴大刑事法律援助覆蓋面的成功做法。據介紹,新《刑事訴訟法》強化了辯護制度,擴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適用范圍。這些內容對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促進刑事法治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刑事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權的實現,保障司法公正,免費為由于各種原因未委托辯護人,但又需要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的一項制度。商報記者了解到,依據這一制度,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和區司法局密切合作,先行先試,3年來積極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浦東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實現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辯護律師全覆蓋,并為部分簡易程序和簡化審理案件的被告人和重大傷害案件的被害人指定辯護律師和訴訟代理人。2011年-2012年10月,浦東的平均指定辯護率為14.6%,較推進法律援助試點工作開展以前的1.75%,增長了8倍。在指定辯護案件中,律師辯護意見的全部采納率為93.10%。法援律師的積極介入,使得一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依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從輕、減輕處罰,也使得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更具科學化和規范化。
上海高院相關負責人強調,上海各級法院要以新刑訴法的實施為契機,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刑事法律援助的各項具體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擴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覆蓋范圍,充分考慮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合理配置審判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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