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市律協公司與商事業務研究委員會起草的《律師辦理有限合伙企業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在市律協網站業務研究欄目試行發布。本指引于2017年1月20日市律協業務研究指導委員會討論通過,試行一年。
該指引系公司與商事業務研究委員會2016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委員會考慮到該業務領域相對較為新穎,且國內相關業務指引尚不多見,故決定起草該指引。該指引從2016年初開始籌備。各位執筆人群策群力,先討論確定了體例、章節構成等內容,而后分工協作,經過多輪討論和修改,最終形成了包含有限合伙企業設立、管理、稅務、清算及注銷、爭議解決、在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激勵中的應用、外商投資形式等多方面內容,且具有一定業務指導價值的指引。該指引創設性地加入了“律師工作提示”內容,以期為律師辦理相關業務提供更有實踐價值的參考。
本指引的起草工作由委員會主任曹志龍律師統籌,副主任屠磊律師牽頭,前后三易其稿。其中參與第一稿起草的律師有:周維能律師、楊維江律師、黃培明律師、蓋曉萍律師、高懿律師、丁峰律師、羅廣建律師、屠磊律師、楊和龍律師、杜劍峰律師、劉智律師、王凡律師、周學敏律師、劉俊律師。2016年3月,在各位執筆人完成的初稿基礎上,由屠磊律師、周學敏律師、劉俊律師組成的統稿小組進行了統稿,并在與各位編委們認真研討的基礎上修改形成第二稿。2016年8月,編委會議再次對第二稿進行了整體討論修改,并由曹志龍律師、屠磊律師、徐培龍律師、金冰一律師、丁峰律師、蓋曉萍律師、楊維江律師、楊和龍律師、周維能律師等組成定稿小組,對各章進行了交叉審核,最終于2016年11月形成定稿提交律協。
本指引適用于上海地區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的法律事務,旨在供法律或其他專業人員辦理相關業務時參考,并非強制性或規范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