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法禮律師案例 曹小航 采寫 累積十年的居民回遷糾紛,多達220多戶的群訪案件……某區一個地塊的動遷居民,因與開發商就房屋建筑上的矛盾,多年來上訪不斷,信訪部門多次調解未果。在與司法局等商討解決辦法后,決定嘗試請律師參與來化解該糾紛。 被推薦當此重任的是上海市經緯律師事務所主任和法禮。和律師具有多年為大型企業及社區解決疑難復雜問題的成功經驗,多次獲得司法系統的先進稱號。他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因為舊區改造,1993年小區居民和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動遷合同,1996年底居民陸續搬回居住,逐步發現交房面積和約定面積不符、窗戶被封掉、房內隔墻被拆除等一系列問題,矛盾沖突由此而起。2004年居民掌握了入住房屋與竣工圖紙不符等情況后,一而再、再而三地集體上訪,要求政府查處開發商,給予經濟補償。面對這一難度很大的群訪案件,和律師作了反復多次的調查分析,并和信訪部門一起商量,確定了引導居民通過訴訟尋求司法幫助的維權方式。 為了平息激化的矛盾,和律師與由小區居民經過多次協商推選出的代表們一起研究解決面臨的問題。一開始代表們的想法和意見可謂五花八門,都包含著利益的牽扯和居民的訴求。經過和律師十多次苦口婆心的開導和疏通工作,代表們的意見逐步統一,而且在他們的積極配合下,絕大多數居民的意見也趨向一致。大家同意和律師提出的以“窗戶被封掉和房內隔墻被拆除”這兩個問題作為訴求的主要依據,并把調查取證到與實際不相符的竣工圖紙作為證據。考慮到訴訟成本,大家還同意選擇4戶有代表性的居民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來一團亂麻的事件,終于變得直觀而清晰。2005年8月1日,他們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在訴前和訴訟之中,和律師一方面做居民的工作,把提出補償的標準降到合理限度。另一方面,多次上門與開發商交涉、協調。但由于對方對居民的投訴十分抵觸,內部意見又不統一,雙方的意見相去甚遠。但和律師并不氣餒,仍堅持通過各種途徑做交涉、協調工作。最后,在法院的積極引導下,開發商終于同意作適當補償,并就解決問題的具體形式及標準等達成意向。然而,就在法院準備正式宣判,在臨近上午9點開庭時,開發商又反悔了,再一次不同意補償……在法院旁聽的數十名居民被激怒了!眼看矛盾又要激化,和律師及時穩定居民們的情緒,法官又進行了新一輪的疏導和協調,在最后一刻,開發商終于明智地看清了穩定大局的重要性及其作出讓步的社會意義,同意向220多戶居民共計支付60多萬元的補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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