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上海市律師協會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主辦的“如何更好地傳播法律人的聲音——法律宣傳工作經驗分享”活動在上海星瀚律師事務所展開,市律協宣傳委委員和來自上海16個律工委的通訊員,34個業務研究委員會的通訊員和秘書處的通訊員以及來自同濟大學、上海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知名高校的學生代表共60人參加了此次活動。
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鄒甫文致辭時表示,上海律協的宣傳工作渠道涵蓋雜志、網站、微信公眾號、電視媒體等,每一塊都有專門的負責人員,以全方位、多形式展現上海律師的精神風貌。宣傳工作很繁雜,但付出獲得的結果是令人欣喜的。希望各位通訊員發揮真知灼見,通過這次法律宣傳工作經驗分享活動共同推動律協宣傳工作發展。
華東政法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韓景芳分享道,傳統媒體時代,
法律事件一直是新聞媒體報道的重要選題,新聞媒體發揮著大眾傳媒最重要的一項功能,即向大眾傳遞有關周圍環境的信息。網絡時代改變法律事件的傳播模式,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傳播者,但信息傳播的把關人缺失,人們對案情真相的報道不執著,具有“吃瓜群眾”心態,有網民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積極發表意見,宣泄情緒。對此,媒體工作者一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注重案件事實報道,彰顯法律公正;二要高度重視社會輿論以法理服人;三是網民媒介素養正在提高,理性思辨能力逐步養成,要對網民成長有信心。
圓桌交流環節是整場分享活動中的精彩環節之一,每位嘉賓的分享內容既充滿生動性與幽默感,同時也對實操具有指導意義。市律協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主任黃榮楠表示,一方面法律宣傳工作是律師形象對社會公眾的展現,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社會熱點問題,在宣傳上應持嚴謹態度,作客觀的報道,有時候寧愿“讓子彈飛一會”。市律協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副主任周知明補充,媒體一定要站在受眾的立場考量表達時的呈現方式。作為市律協Ted演講活動的負責人,高超的表達與演講的技巧,使得他在宣傳委有“高老師”的美稱。
市律協對外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副主任岳雪飛是《上海律師》雜志工作的負責人之一,她認為,雜志體現更深層次的報道,每年會有多次改版創新,希望大家多提意見和建議。市律協宣傳部莊燕主任談及宣傳隊伍的組建時,介紹協會的通訊員是協會宣傳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業內的“記者”,也是協會工作的“信息源”和“宣傳員”,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提升新聞素養,積極參與行業宣傳工作。
“星翰微法苑”、“圖解金融”矩陣運營者之一宋佳律師從如何通過新媒體開展法宣工作、傳播法宣工作的理念和目標以及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壓力等方面展開,她認為法律宣傳工作具有形象樹立、信息傳遞和普法教育的作用,宣傳內容永遠是核心競爭力,好文章應當包含標題、話題、結構、文筆、結尾以及視覺6要素,面對微信改版等變化,宣傳工作者要積極應對、不斷創新、增強與讀者間的互動。
智合內容部主編吳劍霞從新媒體運營經驗引出法律新媒體運營工作的三個建議:定位要明確、內容要吸引人及六個寫作原則。定位決定了讀者是誰,決定了要發什么樣的內容,決定了運營效果和宣傳質量。她認為寫作原則由標題、引言、細節、結構、視覺和結尾六方面決定,公眾號內容要與律師生活、職業發展、社會熱點以及法律市場的趨勢相關,提供有價值、引發思考的有用信息,在話題上滿足讀者的好奇心,在寫法上增強趣味性和可讀性。
會后,上海星瀚律師事務所主任衛新帶領參加活動一行人參觀了星瀚律師事務所,分享了律所的文化與傳播。冬意雖濃,冒雨前來參加活動的通訊員小伙伴和學生們的熱情卻絲毫不減,他們紛紛表示這次培訓干貨滿滿,收獲了很多宣傳工作經驗,韓景芳教授感慨道:原來律協的活動這么有意思!
擁有基礎廣泛的通訊員隊伍,是做好行業宣傳工作的一項重要保障。定期舉辦通訊員培訓已經成為上海律協的一項長效工作機制。這不僅為通訊員的自身學習提供方法論指引,也為市律協與一線律師通訊員間架起了溝通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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