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下午,市律協公司與商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巨盾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召開《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專題座談會。委員會主任曹志龍、副主任屠磊、徐培龍、金冰一等29名委員參加本次座談,委員會副主任徐培龍主持。
會議伊始,巨盾律師事務所的趙玉剛主任和“律師巨匠”創始人潘躍新致辭,并分別簡要介紹了巨盾事務所的成長歷程及“律師巨匠”機構作為中小律師事務所孵化器的服務定位。
座談會中,委員宋海佳律師首先介紹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等部門推出《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背景和基本精神。各位委員就委員會基于前述辦法起草的《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討論稿進行了熱烈討論,主要議題包括細則體例的調整、申請補償企業在備案及申請補償過程中的程序性和實質性要求、投資對象及投資方式的限制以及界定投資額損失的具體標準等核心問題。對于重大爭議問題,委員通過舉手表決方式綜合各方意見。最后,委員會委員擬在會后提交書面修改意見,以期在后續工作中形成委員會修訂稿。曹志龍主任建議在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細則的起草與修訂時注意上下位法規定的界限和功能、細則應注意的法律問題、細則條文的形式等,并指出律師參與細則的制定一方面可以發揮律師在立法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拓展律師的新型業務。
隨后,委員會副主任屠磊律師組織《有限合伙法律業務指引》編撰小組就指引起草過程中的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主要將在后續編撰過程中完成統一文件體例、完善內容工作,并計劃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有限合伙法律業務指引》。《合伙企業業務指引》的起草工作將注重指導律師業務、“先做加法、后做減法”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