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考核委員會 2015年工作總結
信息來源: 時間: 2016-05-12 作者:無
2015年5月,新一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考核委”)成立,新一屆考核委,由副會長呂琰擔任主任,張慧卿、吉劍青、祝躍光、王桂喜、歐陽潤五位律師擔任副主任,在全體委員的攜手支持下,本著“穩中求進,創新發展”為工作宗旨,堅持以“為完善律師執業準入制度,確保為律師隊伍培養、輸送合格人才,提高律師隊伍整體素質”為工作目標,以進一步規范實習人員工作流程,健全實習人員面試考核體系為工作重點,工作中有突破、有創新、有成效。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 日常事務管理工作總體情況
1、受理實習人員申請材料按時按規
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有關規定,市律協在受理實習人員申請時,對實習人員遞交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人事檔案存放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證明等實質性材料嚴格要求,缺一不可。2015年,共受理實習人員申請2358人。
2、舉辦實習人員面試考核
2015年,共舉辦49期實習人員面試,面試次數之多創歷年之最;人數之多,創全國之最。今年,共1930人參加面試,其中合格1827人,不合格103人,占95%。不合格原因,因必答題回答不準確占2/3;因實務訓練周記或其他原因占1/3。
3、實習期間管理注重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實習期間,市律協要求實習人員必須完成規定的培訓課程,及時撰寫《實務訓練周記》;實習期內,一般情況下不得轉所,不得更換指導老師。當然在處理實際問題中,我們秉承著“大事講原則,小事講方法”的辦事原則,有效促進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
今年辦理注銷實習證323人;辦理實習人員轉所77人;變更指導老師72人;補辦實習證21;撤銷網上數據211份;網上回復實習人員電郵794份,接聽電話咨詢8000余次。
二、本屆考核委成立后工作開展若干情況
1、工作會議高頻率召開
自新一屆考核委成立后,考核委工作即如火如荼開展,自今年7月份以來,考核委召開的會議有:
7月23日,考核委召開第一次主任會議,會議對本屆考核委近期工作目標及中長遠規劃做了熱烈討論,并對考核委具體分工做了基本確定。
8月31日,考核委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針對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修改面試評分標準,做出了決定。會議一致同意根據全國律協的相關規定并結合上海律師行業的實際情況,修訂現有的《實習人員面試評分標準》,修訂稿將在充分征求、吸收相關各方面意見后予以落實。
9月7日,考核委在十屆六次會長會議上,提交了第一份《實習人員面試評分標準》。根據此次會長會議精神,考核委為配套新修訂的面試評分標準,決定將重新建立新的考題庫。
9月24日,考核委考題小組召開第一次小組會議,會議專題討論確定考題范圍、類型、數量及出題時間截點。
9月28日,考核委在呂琰副會長帶領下,專程赴普陀、長寧律工委,就實習人員面試考核工作進行專題調研。
10月15日,考核委考題小組召開第二次小組會議,對近200道考題進行分析、歸類、匯總。
10月21日,考核委召開第二次主任會議,對面試評分標準與考題庫進行討論。翌日,在十屆七次會長會議上,考核委再次提交最新修訂的《實習人員面試評分標準》。
11月20日,考核委召開主任擴大會議,專題對所出考題作進一步調整與歸納。
12月24日,考核委舉行第一次考官聘任儀式暨新評分標準宣講會。此次聘任儀式,是考核委自2010年底成立以來,首次舉辦,旨在進一步提升考官榮譽感,增強考官履職積極性。
2、成立工作小組
本屆考核委共有25名委員,下設5個工作小組,有五位副主任牽頭負責,分別是:張慧卿律師負責的“制度規劃”小組;吉劍青律師負責的“兩庫建設”小組(考官庫、考題庫);王桂喜律師負責的“創新與發展”小組;祝躍光律師負責的“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小組;歐陽潤律師負責的調研小組。
按照工作計劃,制度規劃小組與考題小組首先緊鑼密鼓地開展工作,成績初見成效。1)考題庫的全新建立,不僅離不開考題組四位成員的大力支持,孫偉、郭銳、丁德應、許海霞四位律師僅用20天時間,提交了近200道考題,也離不開像翁衛國、李輝等委員的友情加入,更離不開考核委各位主任的全局把控;2)考官聘任儀式暨考官交流座談會于12月底如期舉行;3)對原有《實習人員面試評分標準》進行修訂,并決定于2016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4)籌劃修訂《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
三、實習人員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問題
會員部作為考核委執行部門,直接負責實習人員日常事務,近年來,一些問題也時常困惑著我們,現提交考核委討論決定。
(一)實習人員轉所限制
1、 一些事務所不經實習人員同意,擅自注銷或單方面取消與實習人員的勞動關系,導致實習人員在沒有保障(或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法繼續其實習期;
2、 實習人員在實習期間,所從事的工作,對自身實習要求不符或毫無幫助,擬申請轉所。如事務所要求實習人員做類似行政工作。
3、 事務所由于合并或其他原因,其事務所業務發展方向有所改變,導致實習人員在原本擅長或者專注的相關業務方面,也發生發言為,無法繼續實習,擬申請轉所。
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第十二條規定,除下列情形以外,實習人員在實習期內不得轉所,不得更換指導律師:1)隨原指導老師一起轉所;2)指導律師因注銷、停止執業、刑事處罰等原因喪失指導資格的,可以由實習所在律所另定指導律師或者轉所;3)實習所在 律所注銷的;4)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所或更換指導老師,并經實習所在律所同意的。
根據此項規定,上述三種情況,并不屬于實習期可以延續的范圍之內,且會員部無法對此情況進行實質審核,但該情況確實存在,且轉所理由較為充分,是否我們該承認其原有實習時間?
(二)實習人員申請中的一些特殊人群
1、提前退休(如:內退),無法辦理退休手續或者出示相關證明的?
這些人群,自稱原單位繳納社保至退休年齡,故無法正常提供我方要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
2、公務員因服務年限未滿,被機關辭退,可否申請實習證?
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第六條第八款規定: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此項情況是否屬于該規定之內?
3、 申請兼職實習人員,并非從事法學教育研究者,可否申請實習證?
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第四條規定:實習人員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從事法學教育或研究的人員方可申請兼職實習。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申請兼職實習的,可能只是學校的圖書管理員或其他崗位,并非教授法學的老師,且學校證明印戳五花八門,由相關學校所蓋印章,也有僅只是學校院系或黨委等部門所蓋印章。
(三)實習人員面試點擊時間與實習有效期是否掛勾
今年,會員部在安排實習人員面試考核中,曾碰到這樣一個案例:一名實習人員在實習有效期內點擊面試考核按紐,后因自身原因(出國),無法參加律協正常安排的面試,且實習有效期失效后,回國歸來,要求參加面試考核。該實習人員引用的規定,是《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第十七條:實習人員應當在期滿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面試考核,逾期未申請的,原實習失效,應當重新申請實習。他的理由是:他沒有逾期未申請。
其處理結果是:在會員部無法滿足其要求后,申請復查,復查委最終結果為,重新給予一次面試考核機會。
此案例給我們工作人員提出警醒,類似該實習人員的情況并非個例,目前在網上點擊靠前的幾位實習人員,均為長時間點擊,但并未前來參加面試。
在有效時間內點擊面試考核按紐,在實習期失效后,其點擊時間是否仍視作有效?
四、探索實習人員面試考核工作可持續發展之路
自2011年,上海律協開始實行實習人員面試考核工作以來,實習人員面試數量從未低于1200人,今年面試人數甚至超過1800人,創歷年之最、全國之最。具體數據如下:
|
|
考核合格人數 |
不合格人數 |
共計 |
合格率 |
| 2011年 |
1342人 |
9人 |
1351人 |
99% |
| 2012年 |
1274人 |
47人 |
1321人 |
97% |
| 2013年 |
1173人 |
73人 |
1246人 |
95% |
| 2014年 |
1297人 |
61人 |
1358人 |
95% |
| 2015年 |
1827人 |
103人 |
1930人 |
95% |
大量實習人員面試必然會增加考官壓力,今年3月份起,會員部面對大量實習人員面試積壓現象,不得不將原來每兩周一次的全天面試,改為每周半天,從11月份起,臨時又將面試次數每周增加一次,即每周兩個半天,如此高強度、高密度的面試頻率,考官也將不堪重負;會員部在實行面試考核工作中難度也會越來越大。
上海律協實習人員面試考核工作之路需要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可持續發展之路將任重而道遠!
實習人員是律師事業的傳承人,是律師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希望與未來,我們將繼續深化健全實習管理工作體制,從源頭上嚴格把關,為提高律師隊伍整體素質,推進律師事業可持續發展而積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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