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研究高考改革重大問題,制定發布改革方案,指導各地根據實際探索本地區高考改革。規范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逐步擴大改革試點范圍。清理規范高考加分。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省(區、市)組織的試點,完善“知識加技能”的考核辦法,擴大示范高職單招、對口招生規模。指導高中新課程省份探索高考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指導高校試點學院和條件成熟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探索人才選拔方式。制訂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實施定向就業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錄取等多元錄取方式。深化碩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修訂推免工作管理辦法。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進一步擴大高校和導師自主權,完善博士生聯合培養機制,建立中期分流名額補償機制。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