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圓滿完成上海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靜安選區律師代表選舉工作
日期:2015-03-11
作者:靜安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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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上海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籌備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及市律師協會第十屆理事、監事產生辦法》的有關要求,2月10日,靜安區進行了上海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靜安選區代表選舉。本次選舉本著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經過投票、計票等一系列的規范程序后,以差額選舉的方式、按票數高低選舉產生了我區出席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的31名律師代表,圓滿的完成了靜安選區的選舉工作。
一是精心組織,加強領導。本次選舉工作得到了區司法局、區律工委高度重視,專門成立靜安區律師代表選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代表資格審查組和選舉工作辦公室,具體籌備選舉工作。
二是明確制度,層層動員。制定下發選舉工作方案,充分動員,通知覆蓋全區所有律師事務所,充分保障律師的選舉權利,確保了此次選舉較高的投票率。
三是程序規范,保障公正。按照選舉工作方案確定的代表候選人資格條件和推選程序,組織各律師事務所進行推薦,形成候選人提名人選,代表資格審查組對候選人提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經選舉領導小組和局黨委審核,最終由選舉大會通過差額選舉方式產生靜安區代表人選。
當選的律師代表表示今后將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并團結和帶領靜安區律師銳意進取、 奮力開拓,為進一步推進靜安區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和促進靜安區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