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由四川省律師協會、四川省藥學會及上海市律師協會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辦的新《藥品管理法》研討會在成都召開。成都中醫藥大學宋民憲教授、中倫文德(成都)律師事務所王志堅律師、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魏俊璟律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沈濤律師擔任主講人。四川省律師協會醫療健康委員會主任、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迪律師擔任主持人,上海市律師協會醫藥健康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盧意光律師總結發言。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將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藥品管理法》自1984年頒布以來的第二次系統性、結構性的重大修改,將藥品領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法律,為公眾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此次新《藥品管理法》研討會,就新修訂《藥品管理法》中涉及的“四個最嚴”要求、鼓勵創新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以及對藥品相關企業的影響等進行研討。
此次研討會上各位主講人發表了不同主題的講話。宋民憲教授分析了“新《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對企業的影響》”;王志堅律師討論了“新《藥品生產企業對涉藥法律責任》”;魏俊璟律師進行了“假劣藥認定和處理實務”的講話;沈濤律師分析了“醫療機構臨床試驗和藥事管理的轉變”。各位主講人的演講對新《藥品管理法》進行了深度的分析,并解答了與會人員的提問,提高了與會人員對新《藥品管理法》的理解與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