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做好成為業主的準備了嗎?看看一個從天而降的蘋果引發的血案
信息來源: 時間: 2020-12-02 作者:無
你真的做好成為業主的準備了嗎?看看一個從天而降的蘋果引發的血案,了解“孟母三遷”的另類法律意義。
第9課:
以案述“典” 守護TA權利——業主權益篇
【講師介紹】
本期的課題組成員是來自我們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民法典百人宣講團講師:陸建律師、陳穎婷律師和趙麗芳律師。
陸 建
上海市通浩律師事務所主任
上海律協物業管理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陳穎婷
北京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海律協破產與不良資產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趙麗芳
上海金亭律師事務所律師
民法典
本期課程熱點討論
你真的做好成為業主的準備了嗎?看看一個從天而降的蘋果引發的血案,了解“孟母三遷”的另類法律意義。
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城市里的高層建筑林立,辦公樓和居住小區概莫能例。但是高空墜物、高空拋物的事情隨之而來,時有發生,而且每一次意外都令人膽戰心驚,給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安寧帶來了巨大影響,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傷痛”,無法得到妥善醫治。
案例:2018年3月9日下午4點半,姥姥抱著三個月大的寶寶散步后回家。誰曾料想,她們剛走到樓下的入戶大門處時,高空掉下來一個蘋果,正好砸中了寶寶的頭部。寶寶立刻陷入昏迷,后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生命垂危。
2018年3月15日,當地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涉事單元住戶進行了調查走訪并提取DNA,調取監控,最終確定肇事者為該棟24層住戶里的11歲女孩,事發時其獨自一人在家。
據說是因為蘋果給自家的寵物狗啃過了,所以該肇事女孩想將蘋果扔到陽臺上寵物狗的食盆里,但未曾想蘋果彈落地后從陽臺欄桿縫隙里滾落,掉下24樓,進而不幸砸中經過的寶寶。
事發后,受傷寶寶經歷了多次手術才脫離險情,共計住院153天。經法醫鑒定,寶寶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分別評定為二級、十級傷殘,終身需大部分護理依賴。
其后,寶寶的家人提起了訴訟,將肇事女孩家庭、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00多萬元。后原被告主張事發小區的入戶大門處設計存在缺陷和安全隱患,申請追加小區開發商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法院經過審理,一審判決肇事女孩方賠償185萬余元,同時認定物業公司和小區開發商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一個鮮血淋漓的案件,反映的是小區居民的安全問題,也涉及到了業主的責任問題。
當我們擁有了一本房產證之后,即成為業主。顧名思義,業主就是“物業的主人”,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作為房屋產權人,我們會與其他業主生活在同一棟樓,同一個社區。在共同使用這個物業的時候,除了如何使物上的效用最大化,我們還需要考慮更多的問題,比如相鄰權,比如居住安全。因為大家“安居”,方能“樂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54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民法典規定,碰到高空拋物這種侵權事件,一般都是由侵權人來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現實中也發生過類似的蘋果血案,案情更為復雜無奈。因為警方多方查找,均無法查明高空拋物的直接行為人。侵權人不明,這時候應該如何保護受害人的權利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根據這條法律規定,在無法查明直接侵權人的情況下,舉證責任就會出現轉移分配,即首先由涉事建筑物的使用人提供自己不是侵權人的證明。如果沒有排除證據的話,這部分建筑物使用人就被列入“有可能”實施加害的群體,依法要對受害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這樣的規定,是針對當前的社會困境作出的一個利益平衡。因為,一旦發生此類高空拋物事件,造成的多為惡性傷害,讓受害人一方自擔損害結果是顯失公平的,因而就有了民法典這個補償條款。同時請注意,這是“補償”性質,并不是“賠償”責任。另外,如果事后最終查找到了直接侵權人,已經承擔了補償責任的無辜業主還是可以行使追償權的。
由此,我們就想到了“孟母三遷”的典故。古代孟母為了給孟子一個良好的學習成長環境,將家庭居住地換了三次,最終挑選了一個最適合孩子成長的地方定居下來。正所謂“昔孟母,擇鄰處”。孟子長大成人后,學成“六藝”,最終成為一代名儒。
從高空拋物問題的治理里,我們看到了業主的責任,同時也以管窺豹可見一斑,看到小區治理,特別是業主自治的重要性。只有那些能夠認真進行自我管理的小區,才能構建孟母所要求的良好居住環境。
因此,認真學習民法典,努力做一個合格業主,讓自己的小區成為當代“孟母”眼里的“學區房”,這無疑是具有新時代法治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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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周三)19:30,我們準點開講。
【課程背景介紹】
2020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并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在緊鑼密鼓的全民學習民法典浪潮中,由上海市婦女聯合會和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共同主辦的“以案述’典’ 守護TA權利”2020巾幗律師民法典宣講行動正式啟動。
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民法典百人宣講團的志愿講師們全面參與了本次民法典宣講行動。除了傳統的線下普法講座之外,宣講團重磅推出了10堂民法典線上視頻課,以最貼近老百姓的視角,以案述“典”,介紹民法典的立法亮點,尤其是在婦兒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從而充分展現民法典在保護婦兒權益方面的寶典特色。
我們的民法典學習課堂,期待您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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