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律師介紹說,去年9月26日,歐盟頒布了最新的電池指令,電池廠商被強制要求回收電池。在美國,購買新電池時還必須帶塊舊電池,否則就要多付錢。日本強制要求手機廠商按照比例回收舊手機和電池。而在我國,目前,手機電池回收能夠適用的法律只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雖然規定了產品的生產者對其生產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但是責任到底如何承擔,以及用何種方式承擔都沒有明確。“廠商就算有回收的行動也沒有任何壓力,因為他做得不好也沒有懲治的法律法規。”
同時,趙律師也給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寫信,呼吁政府積極推動手機電池等電子垃圾處理的相關立法。據趙律師說,日前,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固體廢物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已經回電,表示期待法院的審理結果能推動相關立法。昨天記者致電諾基亞總部,對方稱還沒有接到訴狀。
手機電池三大不足
趙律師還總結了手機電池的三大不足:
1、手機廠家不提供待機時間長的電池。售價380元的原裝電池使用壽命在一年半左右,平均兩天充電一次,大概可以用兩年,不僅能耗高而且能效低。現在,市場上出現了很多同類手機電池價格相同而待機時間卻長達60天,諾基亞在技術上完全可以做到,但他們并沒有向用戶提供此類電池的選擇。手機電池廠商的巨大利益導致諾基亞搞技術上的“壟斷”。
2、用戶一般只能使用其指定電池,各種不同型號的手機電池也不同,造成浪費。
3、手機廢舊電池沒有回收機制,造成環境污染并給生活帶來隱患。
趙律師介紹說,去年9月26日,歐盟頒布了最新的電池指令,電池廠商被強制要求回收電池。在美國,購買新電池時還必須帶塊舊電池,否則就要多付錢。日本強制要求手機廠商按照比例回收舊手機和電池。而在我國,目前,手機電池回收能夠適用的法律只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雖然規定了產品的生產者對其生產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但是責任到底如何承擔,以及用何種方式承擔都沒有明確。“廠商就算有回收的行動也沒有任何壓力,因為他做得不好也沒有懲治的法律法規。”
同時,趙律師也給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寫信,呼吁政府積極推動手機電池等電子垃圾處理的相關立法。據趙律師說,日前,國家環保總局污染控制司固體廢物管理處有關負責人已經回電,表示期待法院的審理結果能推動相關立法。昨天記者致電諾基亞總部,對方稱還沒有接到訴狀。
手機電池三大不足
趙律師還總結了手機電池的三大不足:
1、手機廠家不提供待機時間長的電池。售價380元的原裝電池使用壽命在一年半左右,平均兩天充電一次,大概可以用兩年,不僅能耗高而且能效低。現在,市場上出現了很多同類手機電池價格相同而待機時間卻長達60天,諾基亞在技術上完全可以做到,但他們并沒有向用戶提供此類電池的選擇。手機電池廠商的巨大利益導致諾基亞搞技術上的“壟斷”。
2、用戶一般只能使用其指定電池,各種不同型號的手機電池也不同,造成浪費。
3、手機廢舊電池沒有回收機制,造成環境污染并給生活帶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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